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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05-29作者: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通报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全省16个地市均获优秀等次。

通报指出,2015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各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等措施,超额完成黄标车、老旧车、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通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深入实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综合治理,严格监管执法,广泛宣传引导,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为打造创新型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彭旖旎)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得分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得分

综合

得分

考核

结果

安  庆

114.3

94.7

104.5

优秀

黄  山

116.4

91.7

104.05

优秀

马鞍山

111.2

96.8

104

优秀

阜  阳

115.3

89.4

102.35

优秀

淮  南

112.4

91.1

101.75

优秀

蚌  埠

107.2

95.5

101.35

优秀

芜  湖

108

94.5

101.25

优秀

宣  城

111.8

90.0

100.9

优秀

合  肥

107.1

93.5

100.3

优秀

铜  陵

105.4

92.9

99.15

优秀

亳  州

102.2

93.0

97.6

优秀

六  安

105.3

89.4

97.35

优秀

淮  北

103.2

90.4

96.8

优秀

滁  州

102.2

90.1

96.15

优秀

宿  州

101.2

90.5

95.85

优秀

池  州

100

86.6

93.3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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