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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车祭扫”无处“藏身”

来源:新华网2015-04-06作者:

4月4日,福州市晋安区纪委工作人员及交警在福州莲花峰陵园停车场巡查祭扫车辆。当日,福州市晋安区纪委联合交警、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及相关乡镇人员组成2个联合专项督查组,在辖区内5家陵园的出入口及停车场对公车私用祭扫等现象进行明察暗访、拍摄取证。清明节后,督查组将对检查所发现的相关车辆进一步核查,对违纪者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姜克红 摄

又是一年清明时。各地纷纷发出通知禁止公车祭扫,有的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监督渠道更加畅通,监督方式更加灵活,这不仅有利于管住“脱缰”的公车,更有利于在年节小事上巩固八项规定落实成果,切实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公车祭扫的实质是滥用权力,既浪费公共资源,也破坏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社会公众对公车私用行为深恶痛绝。应该看到,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对整治公车私用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严加监管,公车私用行为也在逐年减少。

当前,在反“四风”持续发力的背景下,虽然公车私用的违纪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但仍有个别公职人员靠一些变通甚至违法手段逃避监督,挑战“高压线”。例如,有的公车私用者使用套牌,采取一些“反侦察”手段,违法用光盘、卡片遮挡车牌;有的为了逃避监督,“伸手”向国有或民营企业“借车”,美其名曰“互惠互利”,给权力寻租埋下隐患。

落实好八项规定,必须充分发挥法纪的震慑作用,通过强有力的制度约束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不收敛不收手者决不手软,使公车私用者无所遁形。一方面,应对公车进行更加全面的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充分参与,全方位多角度实现立体化监督;另一方面,应正本清源,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公职人员自觉性。

纠风正纪之难,难在防止反弹,需要抓铁留痕、踏石有印、久久为功。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的数据显示,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仍禁而不绝。从数据看,2月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虽比1月有所下降,但仍有551起,在所有9类问题中列首位,“一把手”违规使用公车、公事途中私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充分证明,对公车私用的监督仍要大力加强,丝毫不能放松。

不管是清明、五一、十一假期,还是平常工作日、休息日,相关部门都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狠抓落实,让公车私用在公众的监督下无处藏身。这样,才能以严明的纪律、有效的威慑、不变的步伐塑造更加健康的公车使用生态。(潘强 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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