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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2010-11-16作者:何勇

“腐败不问级别大小”,这句话在山东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业务管理科原科长赵吉祥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6年时间里,赵吉祥收受现金、购物卡、物品等累计273次,甚至有时一边检查、一边收卡,可谓是现场“办公”、收礼“两不误”。

一名科级干部,6年间里受贿273次,近乎每周受贿1次,让人触目惊心。以前人们总觉得,只有手握重权,才有条件腐败,没想到小官受贿也能如此“疯狂”。

这不禁让人深思:小小官员的腐败根源究竟在哪里?一是位小握“实权”。一般认为,小官小吏搞不起腐败大案。其实,这是个认识误区。官员搞腐败的“本钱”,靠的是权力。就如本案中,这名小小的科级干部,手中就握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大权,权力可谓相当“实”。二是位小无“监督”。现实中,监督的重点往往放在“一把手”和手握重权的高官身上,但对一些手握实权的小官,监管有时难免疏漏,这为他们搞起腐败创造了条件。一些党性不强、经不起诱惑的小官,难保不“出轨”。

频频出现的小官大贪现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这就要求必须扩大监管范围,确保监管无空白点;而那些身处“低位”的官员们也当引以为戒,从别人的错误中汲取教训,提高自身的防腐拒腐能力,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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