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扶贫小组长能力素养,发挥扶贫小组长在脱贫攻坚中的生力军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近年来,亳州市利辛县采取“五好举措”,注重强化“选、育、用、管、评”五个方面工作,全面加强扶贫小组长队伍的管理工作。
选好。设定标准,选择政治可靠、乐于奉献、办事公道、群众公认、长期在村、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正常履职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的人员。选拔原则。按照“尊重历史现状、方便生产生活、利于工作开展”原则,依据自然村人口数、贫困人口数和扶贫开发需要,灵活选拔数量不等的扶贫小组长。资格限制。一般从本自然村群众中选配,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含各类专干)等在职人员和村民小组长不得兼任,退下来的村干部不得担任,聘期2年。特殊“回避”。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本行政村范围内原则上不能聘用。目前全县共配备扶贫小组长3752人,做到了自然村全覆盖。
育好。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每年举办一次全县扶贫小组长示范培训,各乡镇对扶贫小组长进行经常性业务培训,并组织业务测试。乡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扶贫小组长会议,村(社区)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扶贫小组长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今年8月6日-12日,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联合举办了全县扶贫小组长岗前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脱贫攻坚基础知识、“两不愁、三保障”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县扶贫开发局、住建、医保等7家单位进行授课。
用好。扶贫小组长在村(社区)“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领导下,协助村包庄干部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所在自然村脱贫攻坚具体任务落实。具体工作主要是宣传扶贫政策、入户走访调研、摸排基本情况、跟踪帮扶成效、完善扶贫资料、申请扶贫政策、采集基本信息等工作。每次安排过扶贫工作后,乡镇及时召开扶贫小组长会议安排工作,并由扶贫专干对镇里安排的工作进行培训,小组长及时落实。明确扶贫小组长工作职责,严格请销假制度,出勤与绩效挂钩,对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的行为给出批评,对不能及时完成、难以胜任的及时上报予以辞退。今年以来先后对409名扶贫小组长进行了调换。
管好。在乡镇党委的统一指导下,由村级党组织具体负责扶贫小组长的选聘工作。具体程序为:由本自然村党员和群众代表推选产生初步人选,经行政村(社区)“两委”研究审批,报乡镇党委备案,由各乡镇与扶贫小组长签订聘用协议。纳入县委组织部村级干部管理范围,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村(社区)“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具体落实。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随时予以解聘。人员出现空缺的,要于5个工作日内重新选配到位,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备案。扶贫小组长由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评好。扶贫小组长根据工作量设定两个待遇档次,区分户籍人口数或者建档立卡贫困户数,发放不同的工作补助和绩效补助。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统一安排部署,所在乡镇党委具体负责考核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考核“优秀”的自然村扶贫小组长,提高绩效补助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不是党员的,可优先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重点培养考察。考评“基本称职”的,取消季度绩效补助,责令限期整改。考评“不称职”的,取消季度绩效补助并解除聘用合同,及时做好人员调整工作。扣发的绩效补助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扶贫小组长。(李璐璐 刘海峰)
责任编辑:陈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