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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09-13作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日发布消息称,经两国政府批准,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和荷兰副首相兼社会事务和就业部大臣路德维希·阿舍12日在海牙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

根据协定,中国企业的雇员被派往荷兰工作期间,将免除该雇员以及相应企业在荷兰境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强制社保缴费。荷兰人员和企业也将享受对等益处。该协定将在各自完成国内法律程序后生效。

2014年11月,中荷双方正式启动社保协定谈判工作。经过三轮谈判,最终对协定文本达成一致。截至目前,除荷兰外,中国政府已与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分别签署了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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