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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5-10-18作者:

五中全会临近,中纪委放出哪些“大招”?

核心提示:10月12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十八届五中全会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在此次全会上,除了“十三五”规划的主议题外,也会涉及到部分人事调整。而随着五中全会的临近,中纪委不断释放“大招”。这一切都表明,中国的反腐力度仍然不减。

4省部级官员同日被双开 全会前夕十余名“老虎”案件有进展

中央纪委网站今日连续发布四名省部级官员案件信息: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4人严重违纪被双开。至此,今年被查处的23名省部级官员中,已有17人被开除党籍与公职。

此外,五中全会前夕,十余名省部级官员的案件公布了最新进展,力度之大较为罕见。自九月中下旬起,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天普、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肖天、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等多名省部级高官被双开。

中纪委反腐出大招:严查“自己人”的腐败

“纪委也不是净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上任伊始,即对中纪委机关干部谈到他的核心观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此后,中央纪委在“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严查自己人的腐败,以实际行动“权力自洁”“正家风”。今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召开前所未有高规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王岐山始终强调的“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无论对本系统还是普通人来说,都已不觉刺耳不再陌生了。

中纪委机关报:查苏树林第一时间发布产生强大震慑效应

国庆长假最后一天深夜中央纪委发布的一条消息,至今余音绕梁、余温未尽,关于“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的解读分析依旧是大众关心关注的热点。解读角度不一,分析侧重不同,有一点却是共识——对于腐败案件的查处,第一时间发布消息,不遮遮掩掩,值得点赞!这样做既产生了强大的震慑效应,又深得党心民心。

中纪委高密度曝光违纪典型 节前反腐上紧发条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前夕,中纪委高密度点名曝光了“四风”违纪的典型案例。从提前一个多月发出反腐预警,到密集点名曝光违纪典型案例,临近中秋国庆,中纪委的节前反腐上紧发条。

从2013年开始,作为节庆反腐的重要节点,每年八九月间的中秋国庆“双节反腐”已成为中纪委的常规动作。不过,与往年相比,今年中秋前夕,中纪委对违纪典型的曝光密度明显加大。 

中纪委:"红通"百名外逃腐败分子已有10人归案

按“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此前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中国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

黄树贤说,外逃腐败分子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集中公开曝光,截至目前,已经有10人被抓捕归案,包括李华波、戴学民、孙新等外逃分子。

“双开”四“虎” “热闹”之中看门道

中央纪委的通报,分量非常之重,特别是出现了大多数人都觉得与以往不同的“新意”时,往往意味某种信号的释放、某个方向的引导。包括行文措辞等细节在内的变化,绝不是无的放矢、空穴来风。一言以蔽之,围观“打虎”,党组织和党员更应该看懂其中“全面从严治党”、“纪严于法”、“不可触碰的底线”等“门道”。

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在即,中央再拔四棵“烂树”。

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发布通报: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余远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四“虎”,周、杨是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潘、余是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一日“双开”四“虎”,有人看见“热闹”,议论“这在中国反腐史上还不多见”;有的媒体马上梳理出“杨栋梁是从被查到‘双开’历时最快的中央委员”、“4人全部在十八大后不收手”等看点……

这些都没错,但需要指出的是,中央纪委的通报,分量非常之重,特别是出现了大多数人都觉得与以往不同的“新意”时,往往意味某种信号的释放、某个方向的引导。包括行文措辞等细节在内的变化,绝不是无的放矢、空穴来风。一言以蔽之,围观“打虎”,党组织和党员更应该看懂其中“全面从严治党”、“纪严于法”、“不可触碰的底线”等“门道”。

“门道”之一,此次通报发布的时间,是紧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通过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中央纪委10月16日发出四份“双开”通报。可以说,通报从形式到内容,吻合《准则》、《条例》两项法规的“新意”,体现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是明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标尺。

“门道”之二,通篇“纪言纪语”,透露出纪律审查工作的一大变化,即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突出执纪特点,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如,四份通报标题中的表述均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没有了过去常见的“违法”两字。在对违纪行为的表述上,通报中使用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问题涉嫌犯罪”,而非过去惯用的“收受贿赂”、“向他人行贿”等让人觉得属于法律范畴的措辞。不用执纪代替执法,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从“纪言”“法语”混淆不清到“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体现了“三转”后纪委职责定位和纪律审查工作向党章相关规定的回归。

“门道”之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的问题在通报中有一说一。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之前,这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禁区”和“雷池”,是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刻印在心上的负面清单。如,周本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杨栋梁“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违规使用国有资金”;潘逸阳“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礼品”;余远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通报中的“门道”,既是给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更是让大家对照反面教材自我警醒的“党纪戒尺”。毕竟,“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他律不可少,自律更重要。同时,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委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都可以从中找到镜鉴和指南。(陈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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