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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7-03-16作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在国务院决定取消的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安徽省组织实施的51项,自国务院文件印发之日起一律不再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再开展申报审核、考试考核、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安徽省尚未开展的6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及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今后一律不得组织实施。

在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包括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临时导游、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咨询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包括机械设备装配人员、电子产品维修人员、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制作人员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务院要求,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考核和发证活动。(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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