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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律协发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欺诈销售保险上榜

来源:人民网2016-03-16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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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安徽省律协发布2015 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了解到,案例涉及产品质量纠纷、保险产品理赔案等各方面。其中在一保险产品理赔案中,销售人员违规欺诈销售保险产品,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与消费者解除保险合同,并赔偿损失。

【案例一】

保险公司欺诈老人买保险

被判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事情经过:阮某系退休老人,一家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频繁劝说其购买保险理财,并向其宣传该产品收益高且没有任何风险,5 年投入100 万元,60 岁时连本带利回报300 万元。销售人员还违规代阮某从保险公司借款缴纳保费。后阮某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但遭到保险公司拒绝。阮某于是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诉请解除保险合同,要求返还保费及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经一审、二审,法院查明保险公司欺诈消费者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行为具有重大过错,判决解除保险合同,返还保单现金价值并赔偿消费损失合计59万元,案涉保险公司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了支付义务。

律师点评:目前保险公司针对的销售对象不少为中老年人群体,该案的判决对保险公司应起到警示作用,告诫其应依法合规进行市场销售。与此同时,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一旦发现保险产品违规销售或想退保,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避免经济损失。

【案例二】

燃气热水器致人中毒身亡

生产者和销售者被判承担民事责任

事情经过:受害人石某因使用燃气热水器死亡,经鉴定为一氧化碳中毒。生产者和销售者均认为受害人未做尸体解剖,死因不明,生产者提供证据证明其涉案热水器的气密性、火焰的稳定性和烟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即燃气热水器的燃具并不存在产品缺陷。

处理结果:本案经两次开庭审理,判决生产者山东某有限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故其对石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在销售、安装行为中存在重大过错,其对石某的死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点评:产品质量问题包含指示义务、包装义务和跟踪义务。尽管生产方证明燃具不存在产品缺陷,仅证明了主机质量。然而本案热水器安装需要有烟道和辅助管道,但是生产方不仅没有配备,在安装过程中也没有提醒消费者,因此其在销售、安装行为中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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