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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6-03-01作者:

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自2016 年3 月1 日起,安徽交管部门将在全省继续开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

三日内上传举报材料

今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继续在“安徽交管e 点通”网页设置“机动车辆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举报平台”链接,公众通过上网点击该平台进行举报。实行实名举报,举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和上传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事实和证据图片等有关资料。

公众举报应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后3 日内完成。公众可以通过照片或视频的方式取证举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证据照片应包含可清晰辨认的机动车前部(或后部)全貌,包括号牌、颜色、车型、显著地理特征等,应不少于2 幅。以视频方式取证的,时长应在1 分钟(含)以上。

最高可获五百元奖励

据介绍,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会适时汇总举报信息,对核查属实的有效举报给予奖励。奖励以手机充值话费形式兑现,向举报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每起充值50 元话费,每人每月最高奖励不超过500 元。违法车辆有多人举报的,按系统接收举报时间先后,奖励最先的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次举报奖励,由第一署名人获取,自行分配;同一举报人多次举报的,逐次奖励。

此外,以下情形将不予奖励:匿名举报的;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举报和提交违法证据资料的;采取违法行为、危险方法或不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取证的;举报线索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无法查实的;举报人所提供的举报线索已被高速交警部门掌握的;安徽高速交警和辅警等人员“举报”的等。(马珺 杨志升 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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