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3月29日,记者从省委宣传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牵引,着力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目前,安徽全省陆生脊椎动物共32目100科557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5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0种。全省维管束植物3645种,分隶于225科1232属,其中: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植物10种(类),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植物81种(类)。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令峰
在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方面,我省制定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等办法,修订完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修正《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率先出台《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制定《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发布名录对83种(类)野生动物、128种野生植物进行重点保护。
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体系建设。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积极稳妥推进黄山(牯牛降)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规范设立安庆江豚、金寨西河大鲵、黄山大鲵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芜湖外龙窝湖、安庆新洲、涡阳包河3个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统筹开展“四廊两屏”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各类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植物原生境的保护修复,统筹做好国土绿化扩面提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要湿地保护修复等工作,实施扬子鳄、安徽麝等极小种群保护、救护工程,开展安徽麝、银缕梅等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调查和拯救繁育建设。
此外,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我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涉林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力度。落实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财政将非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分别由每年的16元/亩和15元/亩年提高到每年17元/亩。中央财政从2014年开始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将池州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试点范围,用于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成损失给予的补偿,有效改善了水鸟栖息环境,保障了候鸟越冬安全。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