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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01-17作者:

1月1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增加关于禁止家暴的新内容,如果有老人遭遇家暴,任何公民都有权举报,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应提供临时庇护的内容。老人遭受家暴危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当受理。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遭受家暴申请保护令

新办法将老年人应对家庭暴力的相关途径写进条文中,而这种“家务事”公民与政府都有权进行作为。

办法要求基层居委会、老年人组织和老年人所在单位等机构发现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调解或者采取临时庇护等其他措施,公民有权向有关机关和组织举报。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老人因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明确工商公安部门责任

近年来,不少老年人在理财方面吃了大亏,金融公司跑路、被非法集资诈骗等情况十分常见。新办法针对该情况明文进行了责任明确,要求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人消费环境,及时处理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举报投诉。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依法查处对于老年人的传销、诈骗和非法集资等行为,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儿女单位可帮老人要赡养费

办法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等情况的老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义务,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能低于家庭成员的平均水平。而对老年人负有赡养、抚养义务而拒绝履行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城乡社区、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可责令其履行赡养、抚养协议,或者责成其缴纳赡养费。

改造厂房建养老设施

对于养老设施建设,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整合或者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学校和其他社会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设施。按照老年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和容积率,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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