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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2015-05-21作者: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等7部门日前联合发文,自6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省管药品价格,包括省级定价的非处方药品、民族药品和调剂进安徽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以及市县定价的中药饮片和医院自制剂价格。

此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经国务院同意、七部委联合印发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欺诈、串通和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药价问题,可拨12358进行价格投诉监督。(龚宇卿 戴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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