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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正确政绩观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安徽日报2026-07-22作者:李福华

高校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高等教育而言,核心是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这既是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检验高校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治校能力的重要标尺。高校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阵地,必须以正确政绩观牵引高校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在提高思想认识中校准高校治理价值坐标,在整改突出问题中疏通治理运行堵点,在立好制度规矩中构建治理长效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统筹把握“显绩”与“潜绩”辩证关系

政绩观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高校既要抓实看得见、摸得着的“显功”,更要深耕利长远、惠师生的“潜功”。

坚守立德树人初心,培育时代新人。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现实中,一些高校的学科设置盲目追逐热门赛道、科研成果束之高阁难以转化、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脱节。根源在于政绩观出现错位,将显性指标视为办学核心成效,热衷于上马“短平快”项目,对需要久久为功的学生健康成长、学科生态培育、基础研究创新等潜绩投入不足,导致发展陷入“重面子、轻里子”的误区,弱化了立德树人的成色。因此,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高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化对党的教育方针、新时代高等教育使命任务的理解把握,真正把立德树人作为衡量一切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内涵式发展,夯实长远根基。潜绩重在管根本、积底蕴,是显绩的前提和支撑。高校发展具有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决定了必须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坚持着眼长远、夯实根基。把握“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就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放眼未来为学校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奠定基础。要勇于推进那些当下不显山露水但对未来发展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加强基础研究、推进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开展有组织科研、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这些工作或许短期内难以立竿见影,却是为学校未来积蓄势能的关键之举,是决定学校长远发展的关键变量。

构建科学评价机制,校准考核导向。考核评价是治理的指挥棒。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要防止干部只盯住短期容易出彩、容易出数字、容易被看见的工作,而忽视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工作。在指标设置上,坚决破除“唯材料、唯台账”倾向,把考核重心转向工作实绩和师生满意度。在评价方式上,要改进考核方法,强化对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内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工作的跟踪评价,探索建立长周期、追踪式、综合性考核机制,引导干部沉下身来办教育、静下心来抓落实,让那些勇于攻坚出显绩、甘于铺垫积潜绩的干部得褒奖、受重用,让真抓实干者得到认可与激励。通过考核导向的重塑,引导全校上下把精力放在干实事、求实效上。

统筹把握“过程”与“实效”辩证关系

“过程”与“实效”是衡量治理能力的重要维度,体现了手段与目的、形式与内容的辩证统一。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求治理过程高效规范,也要保证治理结果务实有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统筹好“过程”与“实效”的关系,既要重视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更要强调治理实践的精准性、有效性,确保治理真正落地生根、产生实效。

坚持系统观念,完善治理体系。完善的治理体系是“四梁八柱”,为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制度保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要求融入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之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配套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前深入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的流程。同时,持续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教代会制度、学代会制度,保障学术权力和师生权利规范运行。此外,要强化社会参与,发挥理事会、校友会、基金会等作用,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学校重大战略决策、办学监督评价等,实现学校与社会主体共联、平台共建、组织共商、资源共享。通过系统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内嵌于治理体系各环节、各方面,为治理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确保高校治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健全责任链条,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责任落实。高校要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方面,健全执行责任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院系的主体责任,细化制度执行责任清单,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岗,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另一方面,构建清晰顺畅的执行流程体系,建立执行情况督查机制,定期对重要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问效,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加强制度宣传解读,强化制度文化建设,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强化执纪问责,对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以严密的监督保障制度落地生根,确保各项治理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满足师生需求,提升服务效能。对高校而言,师生既是源头活水,也是最终标尺。高校现代治理的根本立场是以师生为中心。为此,要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政绩观,把师生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一方面,丰富师生参与治理的渠道,在重大决策、资源配置、评奖评优中充分听取师生意见,让师生诉求有回应、意见有回音,真正实现从“管理对象”到“治理主体”的身份转变。另一方面,建立“为师生办实事”常态化机制,聚焦师生急难愁盼问题,打通服务师生“最后一公里”,引导高校干部在倾听呼声中拉近距离、在解决难题中赢得信任。

统筹把握“治标”与“治本”辩证关系

治标重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治本重在深挖问题背后的根源性、结构性矛盾。高校治理现代化既要着力治标,更要注重治本,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从根本上提升治理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问题是治理的“靶心”。高校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条件保障等领域,往往存在一些最紧迫的现实问题,需要精准施策、集中攻坚、补齐短板。例如,在学科建设上,要瞄准国家急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支撑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等重大使命,聚焦高水平学科发展、高能级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育等关键环节的堵点。在管理服务上,要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精准查摆制约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针对学科建设、人才引育、教学管理、科研服务、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实行项目化、闭环式管理,集中力量推进专项整治。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动态优化、持续改进的过程,必须建立“实践—反馈—优化”的闭环机制,在运行中检验、在检验中调整、在调整中提升。这一长效机制的建立,要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穿治理全过程、各环节。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根源性、结构性矛盾,完善治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强化政治生态、学术生态、人才生态建设。建立常态化评估体系,结合学科发展趋势、社会人才需求变化,定期对治理成效进行评估,制定涵盖改革目标达成度、资源配置优化率、师生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的量化标准,客观衡量治理改革在促进学科发展、提升办学效益等方面的成效,对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需要建立整改闭环机制,形成“查摆—整改—反馈—提升”的工作链条。统筹推进审计整改等各类监督治理工作,从流程机制上根除重痕迹、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土壤,避免多头部署、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作者单位: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庆师范大学基地)


责任编辑:贺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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