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人镇区或试点设市
根据安徽省新型城镇化总体方案, 今后,安徽的行政区划将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对于“一市一区”的设区市,根据发展需要,争取适当增设行政区;选择中心城市周边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县实施县改区,有序推进县改市;扩大市区和县城关镇及重点建制镇管辖范围;通过“撤乡并镇”等方式,适当减少乡镇数量。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选择若干镇区人口10万左右的建制镇,争取开展设市模式试点。(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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