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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4-08-03作者:蒋立中

几天前到乡政府办事,在广场前看到路边竖起几块醒目的标志牌,有“去国土资源所”的,有“去公安派出所”的……我暗自高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用真不小。

在农村,政府部门办公地点分散,群众经常找不到地方。以前就听说过这种事:有位老人想到民政办公室领取救灾款,在政府大楼周围转了大半天也找不到,最后白跑一趟,空手而归。现在好了,有了指路标志牌,方便多了,至少可以少走点冤枉路。

为群众排忧解难,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有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从小事做起,比如了解群众需求,尽量方便群众。竖块指路标志牌看起来事小,但方便了群众,温暖了人心,也立起了党和政府为民务实的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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