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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3-12-31作者:沈小平

“官本位”观念作为一种以官为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意识,与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念犹如冰炭不能同器,水火不能相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着眼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强调要着力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这一要求,抓住了当前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要害,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

一、“官本位”观念的表现

“官本位”观念把是否为官、官职大小作为一种核心的社会价值尺度,去衡量和评价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近年来,党员干部队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强化,但一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官本位”观念依然根深蒂固,没有得到根本性触动。

一是“唯上是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上下级之间不是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而是下级唯上级马首是瞻,上级对下级拥有绝对权力的等级关系;“官大嘴大”、唯我独尊,“家长制”、“一言堂”,是非、对错的评判标准不是实践而是官帽的大小,“官大一级压死人”,官员的意见成了判断正误、善恶、美丑的唯一标准。“官本位”观念总是与行政“级别”紧密相连的,在一些地方和领域,除了行政职位有级别,很多与行政工作不相干的领域也逐渐打上了“级别”的烙印,企业有级别,企业领导要对应行政官衔;演员、教师、医生、科研人员,要用官级来套。

二是以“官”为本。少数领导干部以仕途发展为个人事业的选择导向,一切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价值追求,把“升官”作为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做官才有出息、从政才是本事”,有了官位就能封妻荫子、光宗耀祖。一些已经当了“官”的干部则热衷于搞“自我设计”,摆不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把做点工作当作升官的阶梯,或向党组织伸手要官的筹码,甚至为了个人的升迁,急功近利,虚报浮夸,欺上瞒下,不择手段。一旦达不到目的,就牢骚满腹,怨天尤人,找靠山,拉关系,走门子,四处活动,或者心灰意冷,一蹶不振。

三是以“官”谋利。“官”在现实中或多或少拥有一定普通民众难以企及的特权,职务上或多或少附着显性、隐性特权和利益,有“官”就有利,或者可以“官”谋利。一些领导干部视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以及自己的地位、影响和工作条件为自己的既得利益,一事当前,先为自己和子女亲属着想,为自己的小团体着想;有的刚刚提拔,就急于要车子、房子、待遇,“该得到的一定要得到,不该得到的也想得到”;有的看到社会上有人先富起来,自己的同学、战友或过去的同事成了“老板”、“大款”,心理就失衡,就想自己怎么赶紧富起来;等等,这些特权思想,既是“官本位”意识的表现,又是强化“官本位”意识的深层次驱动因素。

四是以能否为官、官职大小确定社会地位的衡量标准。在“官本位”观念中,所有的职务职称、个体身份、地位都相对应于或折合成了一定级别的官阶,并以官阶定尊卑、高低,而不是以真才实学、对社会的实际贡献来衡量和评价个体价值的陈腐思想观念,形成了“万般皆下品,惟有做官高”的社会心理。是否入仕为官,能否官居高位,成了衡量和评价一个人奋斗成功与否的标志。社会上一些群体对权力、官位、官员的崇拜和敬畏,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长官意志、权力至上观念和依附意识的盛行。

二、“官本位”观念的危害

“官本位”观念是封建官僚制度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并维护和服务于官僚集权体制。从现实来看,“官本位”意识不但与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相对立,是对我们党的宗旨的根本否定,其现实危害性是多方面的。

“官本位”观念影响改革创新。“官本位”观念浓厚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当官为目标,看中的是能够给自己带来种种好处的权力,牵挂的是高高在上的职位,他们不愿意因为改革使他们受益的现行工作格局和权力结构受到动摇,总是想方设法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阻挠改革的推进。由于以官为荣的“官本位”观念诱导,大量科技人才放弃自己专业特长投奔“官场”,造成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和生产第一线的人才不足,而机关则叠床架屋,人浮于事,人才大量闲置浪费,无人改革创新;由于以官为上,唯官是从,人人唯上是听,人人循规蹈矩,遵守“官场”所谓的“潜规则”,唯上、唯书气息浓厚,不敢改革创新;还由于以官为本,一切行为围绕官级晋升转,必然导致社会浮躁,追逐官位名利,无法沉下心干事创业,严重抑制了人们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官本位”观念制约科学发展。一个地区干部队伍“官本位”观念越浓,政治生态就会越差,科学发展的阻力就越大。存有“官本位”观念的领导干部把当“官”作为价值追求,干事创业不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改善和提高,而是为了一己之私的“乌纱帽”,在这样的思想意识支配下,追求政绩难免陷入误区。有的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乏统筹谋划;有的重表轻里,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对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不够重视;有的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忽视短时间内无法显现成效的工作,等等,都是“官本位”观念在发展中的具体体现。在这种情况下,上一届所谓的“政绩”往往就会成为后几届的包袱,“政绩”变成“政疾”,这样的发展必然也会带来无穷后患。

“官本位”观念损害群众利益。“官本位”观念的要害,就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不负责任,只对自己或亲属或小团体负责。存有“官本位”观念的干部想升官的目的,无非是升官后随着自己社会地位和权势的攀升可以获得更多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他们往往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甚至滥用权力,从而给社会和群众带来极为严重的危害。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当官只为求升迁,为获取“政绩”不惜损害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当官只想做老爷,对群众的冷暖疾苦漠不关心;当官只图享清闲,不了解群众愿望,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当官只管谋私利,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等,都是执政为民的意识不强、“官本位”意识在从政行为中的现实表现。

“官本位”观念助长用人腐败。“官本位”观念强调一切服从于官级地位、一切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价值追求和评判人生价值大小的标尺,而且当官可以享受到普通群众难以企及的特权。一些干部本身不够资格条件,却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花钱买官;有的是想为“仕途”加砝码,通过买官走“捷径”;也有的是怕不跑不送会吃亏,身不由己地加入了买官行列。买官者虽情况各异,但都是投资“官本位”,企图以钱换权谋取更大的私利。这些人一旦得逞,就会反过来以权换钱、“回收成本”,很难指望他们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破除“官本位”观念的对策

遏制“官本位”意识对干部队伍建设消极影响,让“民本位”成为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必须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改进领导工作作风,强化权力约束,创新干部任用制度,营造创业富民环境,以改革促“民本位”观念的树立和体制形成。

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总结党内集中教育活动中形成的一些成功经验,并运用到加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思想教育中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良好的从政道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地位,解决好做事与做官的问题;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绝不能脱离群众和凌驾于社会之上。通过卓有成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公民观念、民主思想、法治理念、权责意识,从根本上肃清封建官场残余思想的影响。

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无所顾忌地滥用权力,无所制约地享受特权,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官本位”观念的滋长。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通过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任务,也是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和特权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从制度层面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和特权行为。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划分和配置各部门各系统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直接管理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职位、权力是“官本位”的命根子。而职位、权力的授予主要体现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等环节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制度化、规范化和常规化,打破官民身份壁垒,是防止和克服“官本位”观念的重要途径。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拓宽干部调整后的安排渠道,完善相关配套性措施,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实现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行业、系统、部门之间干部交流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逐步形成能官能企、能官能教、能官能研的态势。

建立领导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干部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只与此时职务高低挂钩;干部职务上不去,工资待遇等也就上不去,这就从负面激励干部以当官为目标,把精力用在谋官而不是谋事上。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坚持职务和级别两条线管理,意味着相当部分干部即使职务不提升,级别也可以上去,福利待遇也能获得相应提高,有利于防止和克服“官本位”观念。要完善干部职级晋升制度,探索依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晋升职级的相关政策。通过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建立一种普通干部通过勤奋进取、踏实工作也能提高工资待遇的利益补偿机制,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使干部即使不晋升职务,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责任编辑:万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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