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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2012-05-07作者:吴楚茵

“两桶油”哭穷备受质疑,若是搞计生的也哭穷,怕是不用质疑直接就没人信了,只因其手持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利器———超生罚款,不对,人家早在2001年就已经换了马甲,如今叫社会抚养费。无论叫什么名字,这笔钱向来都是公众关注和争议的焦点。近日,有媒体报道指,若以9亿元为2011年内地各省市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平均数,全国31个内陆省市区的年征收规模高达279亿元,去向成谜。

对于社会抚养费,国家及省委的官方解释为“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资源”。且不论官方解释中忽略消费与贡献、将人口视做负担的逻辑正确与否,单就这个解释而言,社会抚养费作为对社会的经济补偿,抚养的自然应该是整个社会或至少是所谓被挤占了资源的那一部分社会群体。然而,事实却是另一个样子。计生委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中自由裁量权极大,随便塞个理由就能把价码往上涨,甚至有些县级政府明文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款按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乡镇、村一级计生专员,如此激励制度之下,处罚超生成为了创收致富的捷径,处罚的随意性与执行的不人道程度可想而知。2009年,有网友公布了一个镇计生服务站的社会抚养费支出分配,为这笔钱的去向提供了证据,在共计1 9 1万元的支出中只有8130元即0.25%用于和社会沾点边的独生子女奖励,其余部分有44%为说不清道不明的其他支出,2 1 %为职工工资,11 .5%上缴给镇政府。可见,社会抚养费名不副实,没有按其原本的设定成为对社会的经济补偿,而是进了计生委、乡镇政府甚至村官们的口袋。(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从超生罚款到社会抚养费,其本质依然是以经济制裁来遏制人口增长。但是,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副所长马小红十余年长期跟踪调查北京市人口生育意愿的调查研究却显示,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并不明显,经济实力、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是否有父母帮助照顾孩子成为决定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其实在生活中,有钱又想生的家庭,几乎都有至少两个孩子,不过是超生的孩子出生时就捆绑了多一部分成本而已,而没什么钱却生育意愿很强的家庭,生了一堆孩子的也不罕见,只可怜一些孩子因交不起罚款丧失了本应拥有的权利成了不见天日的黑户。

社会抚养费既没有起到抚养社会的作用,又没有起到抑制超生的效果,还白养了一群寄生在这笔费用上的利益集团,在人口老龄化严重、劳动力资源逐渐缺乏的今天仍占用了一大批劳动力,阻碍了祖国的发展建设,实在是不该!有专家指我国的人口红利最迟在明年变负,届时,承载社会抚养费的根基已动摇,这不合情不合理的行政收费也该随之灰飞烟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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