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湖南湘潭原副市长伪装反腐清官7年,背后却敛财200万。一边当众怒斥腐败,一边暗地收受贿赂……近年来,众多落马贪官都表现出迥异的两面性,为什么贪官会伪装,而且可以伪装得比较成功呢?

湖南省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的贿赂2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而据媒体报道,“几年前,朱少中的父亲去世,朱少中在灵堂前立了一块牌子,上写‘拒收礼金’”。
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东窗事发前两天还在反腐倡廉大会上慷慨陈词:“公开是监督的前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深圳市前市长许宗衡“不飘浮、不做秀、不忽悠”的“为政宣言”,曾经叫得震天响。也曾大言不惭地对“圈内人”说,我在会上讲的是说给人听的,咱们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中山市前市长李启红入选2009“十大品牌市长”的“光辉事迹”,曾传播一时,引来媒体和群众的一片赞誉,到头来却因贪腐锒铛入狱。
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在会上讲反腐倡廉振振有词,可一到晚上“就想过那种生活。
“双面贪官”演戏羞辱了谁?
人前是个“高调反腐干部”;人后却是个十足的贪官,如此“双面贪官”,让人惊叹贪官的演戏和作秀。贪官会演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演戏能够瞒过监督的“眼睛”。贪官打扮得再清纯,依然是贪官,狐狸的尾巴依然会露出来。贪官能够迷惑住一般人的眼睛,可为何也能够瞒住监管者的眼睛?朱少中的伪装长达7年之久,7年的时间不短,可监管的眼睛始终没有看穿贪官的真面目。一边是对官员的廉政教育一直不断,且花样不断翻新,一边是贪官边腐边升,这究竟是谁之故?
监管体制和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反思“双面贪官”存在土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权力运行得不到应有的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得不到保障,全方位监督难以落实。
监督制度未发挥应有的效力,权力运行没得到应有的规范,干部任用和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一些监管部门甚至在有些贪官的问题已经暴露、群众举报不断的情况下,并未依法办事,果断处置,以致养痈遗患,加大了贪腐的危害。
“双面贪官”戏弄的是我们貌似严密的官员监督体制。在朱少中落马之后再回望这样的升迁,公众固然会觉得不满,某些人恐怕也会感到脸红。与其说是贪官太狡猾、太会伪装,不如说是我们的干部任免、考察、监督制度太无力、太流于形式。
用廉政秀,为仕途“保驾护航”
贪官披上廉政画皮,首当其冲的原因是政治需要,为其仕途“保驾护航”。为了能够步步高升,贪官往往工作有一套,腐败有一套,在掩饰腐败方面更有一套。从各类案件分析,为了保住现有地位、利益、名誉,同时谋取更大的升迁,“玩双面”成了越来越多贪官的共同选择,而且手段也日趋多样,严厉打击“双面”官员,早日识破假象迫在眉睫。
“躲猫猫”的小团体生态
一个贪官的落马,一方面暴露出权力监督的形同虚设和制度监督的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则反衬出一种不健康的、“躲猫猫”式的小团体生态。官员清廉不清廉,“圈内人”和“身边人”最清楚,所谓清廉的外表不过是皇帝的新装,被选择性地无视了。只有在利益不均衡的情况下,这种“上下勾结”、“左右同心”的群体生态才会被打破——因此,才有了“内讧出贪官”和“内部人举报出贪官”、“二奶捅出贪官”的纷纭乱象。
而在某种意义上说,就以权谋私或者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而言,这本身就不是一种独立的个体行为,带有一定的群体联动色彩。高层权力的滥用如果离开下层权力的“捧场”和“配合”,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怎样撕下“双面贪官”的画皮?
把紧选人用人关
想识破“双面贪官”的真面目,首先要把紧选人用人关。在考察和选任官员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使进入干部队伍的人起码在思想上要靠谱;坚持“功是功,过是过”的评判标准,一旦发现腐败问题,不管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要采取“零容忍”态度,予以严肃处理。
建立更加全面的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公众反腐机制,也势在必行。有专家指出,为了建立更加全面的监督体系,不仅要在检察、审计、信访、新闻媒体等单位设立廉政预情联系站,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信息资料。同时也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参与,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对于“台上像孔繁森”的官员,我们不仅要听他在台上是怎么“说”的,更要听台下的群众是怎么“说”的,要最大限度地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作用,让“双面人”贪官在阳光下显形。
建立健全制度反腐的保障机制
同时,建立健全制度反腐的保障机制也很重要,建立和完善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权力配置科学化的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科学的考评体系和奖惩分明、准确到位的激励体系,才能保障制度反腐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不仅要设计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还要问计于民,让群众也参与到党的建设、舆论监督中来。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建立全社会的监督平台,反腐面才会更大、力量才会更强。
瞄准“双面贪官”的软肋,有的放矢
更为重要的是,打蛇打七寸。作为反腐部门,思想教育固然必不可少,但更须瞄准“双面贪官”的软肋,有的放矢地重拳打击,只有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使我们的反腐机制不断“升级”,才能用群众的智慧、制度的力量、惩治的威力,撕下“双面贪官”的画皮,铲除“双面贪官”生存的土壤,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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