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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1-11-28作者:

备受关注的深圳160万“问题天桥”调查如今有了结果。颇具戏剧性的是,当初深圳市东部交通运输局和深圳市路桥集团矢口否认的不存在转包、天桥出现问题源于天气特殊的结论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推翻,而《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的工程涉嫌转包、偷工减料等则被查明属实。(11月24日经济参考报)

舆论的追问,有关部门的调查,终于证实当初有关官员的回应说了谎,媒体报道并非子虚乌有,所谓天气原因也只是嫁祸于“老天爷”,工程转包、偷工减料等事实确凿。

发生负面事件,官方表现得不诚实的情况越来越常见,有的含糊其辞地表示“未证实”,有的底气十足地称“不存在”,有的煞有介事地编造莫须有的情节,有的则指鹿为马地把责任推给“临时工”,目的无非就是掩饰事实,替自己或者当事部门、官员开脱责任。

官员不诚实,往小处说,是个人失德、不诚信的表现;往大处讲,责任面前谎言当道,难免会透支政府公信力。不但欺蒙群众、敷衍舆论,而且妨碍事件真相的调查,影响社会正义的伸张,更是对公众监督权的藐视和伤害,甚至难免会制造出“冤案”。

中央一再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对恶意诽谤、歪曲报道,官方理所当然必须毫不迟疑地加以抵制,这也是维护良好监督生态的必然要求。然而,少数地方、部门的官员习惯于拒绝监督,为了捂盖子、护犊子,动辄对曝光负面事件的网民予以打压,对报料媒体围追堵截,引发广大公众的强烈不满。

诚实是社会的底线,是官者、政府取信于民的关键所在,更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官方不诚实,如同“狼来了”,容易引发信任危机;拒绝认错、改错,会成为政府部门改进作风、走向进步的阻力。可官员说谎现象常见,被问责、付出代价者却几乎没见过,官员不诚实到底该由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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