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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2010-12-06作者:邓子庆

11月18日,云南省泸西县发生一起爆炸枪击案,煤老板郑春云带人找另一煤老板王建福,协调纠纷,遭遇伏击后,9死48伤。经证实,煤老板王建福与县国土局局长为亲戚,王越界盗采煤矿,与郑结怨;当地煤老板与县公安局官员称兄道弟,并形成各自势力(11月29日《新京报》)。

  这一起爆炸枪击案背后,布满公权力滥用的魅影。也许有人说,煤老板与官员称兄道弟,并没什么可以指责的。确实,煤老板也属于群众,其合法利益理应得到有关部门的维护,问题在于,官员的“兄弟”应该包含当地所有成员,而非单单是少数的煤商,否则,权力很可能被用于谋求小集团利益。对煤商放高利贷不管、开无牌照的小车不管……种种迹象表明,与煤商称兄道弟的当地官员,已经将屁股扎扎实实地坐到了煤商大腿上。

  官员与煤商的兄弟关系,是一种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关系:官员看中煤商拥有的雄厚的经济资源,煤商亦需要公权力的庇护,从而使自己的不法利益达到最大化。在一个公权力和江湖势力关系错综异常的生态环境中,枪击案的发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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