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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5-04-23作者:蒋晓放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言之谆谆、语重心长,再一次令全党感受到纪律和规矩的沉甸甸分量。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这就说明,我们党内还有一些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

守纪律和讲规矩,既有思想意识上的要求,又有客观实践上的要求。首先,要从思想上明白哪些是纪律和规矩,是不能碰的,同时又要从行动上去遵守这些纪律和规矩。规矩由人制定的,关键要由人遵守。规矩的意义和价值,体现在被执行、被遵守中。如果落实不到实际工作中,再好的规矩也只是空中楼阁。所以古人说:“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说的就是强调实干,光说不行,要注重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具体来说,我们党的规矩,是党章、纪律、法律和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的总和,而最核心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有所“敢”,有所“不敢”,“勇敢”和“勇于不敢”都是政治定力的体现。落实政策、完成任务、查处问题,要克服困难、排除阻力,这是“勇敢”;而在规章和法规面前,临渊履薄、谨小慎微,这是“不敢”,但也不失为一种勇敢,是一种富有政治定力的勇敢。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都不能松。刘铁男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这样的“追悔莫及”,如声声警钟警示为官者——红线碰不得,规矩坏不得,政治上糊涂不得。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防微杜渐,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

纪律是铁的规矩,纪检监察干部更当带头执行。“忠诚、干净、担当”就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纪律和规矩。一要忠诚。忠诚,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是共产党人最为可贵的政治品格,也是衡量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是否合格的根本标准。穿越历史的天空,焦裕禄、杨业功、王瑛等,构成了一道道精神风景。他们的人生轨迹虽然不同,价值坐标却高度一致,走近他们,理解他们,“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身后留点什么”,就有了清晰的答案。我们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定当学习他们,把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融入自己的血液当中,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二要干净。正人须正已。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干净做人做事,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由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特殊、任务特殊,纪检监察干部必然面临许多诱惑和考验,不良社会风气也会不同程度渗透到队伍中来。特别是近年来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教训十分深刻。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在公私这个问题上想清楚: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切实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清楚、生活上清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三要担当。王岐山书记指出:“负责任的人能把冷板凳坐热,不负责任的人能把热板凳坐冷。” 监督执纪问责必然会触及和影响一些人的利益,这就产生了敢不敢、怕不怕得罪人的问题。党和人民把重任交给了我们,就要忠实履行职责。要理直气壮地依纪依法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构建“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态。

“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大量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莫不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从主观上说,党员干部自身的规矩意识、纪律观念淡薄是原因之一;从客观上看,由于没有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错误没有及时得到提醒、纠正,逐渐演变为大问题、大错误,最终滑向了腐败的泥潭,是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仅要解决好“不敢腐”的问题,更要解决好 “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一抓监督。要破除对小毛病、小问题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错误认识。有些党员干部认为吃点、喝点、拿点是小毛病、小问题,无关大局、无伤大雅,甚至习惯于用“潜规则”办事,还不以为然。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盯住这些不以为然、习以为常的“小节”,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项一项地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营造常态化狠抓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倒逼党员干部收手、收心。二抓执纪。对于信访反映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通过信访监督、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给予提醒和训诫,关口前移,防微杜渐,能管多早管多早,能管多小管多小,以免把问题拖大,养痈遗患。三抓问责。要坚持在纪律和规矩面前 “零容忍”,只要违纪就要审查,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彰显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矩案件的地方、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责任编辑:万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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