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在社会的一定发展阶段应该有一个适度合理的水平,不能太低了。”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是倒逼我们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今年一季度,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天津等7个省(市)调整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再度成为热点话题。
“从目前来看,我们国家最低工资水平定的还是比较低的。根据我的研究,目前各省最低工资情况大概是占当地平均工资的20%到30%之间。”杨宜勇说,为什么采取最低工资偏低的战略?因为我们过去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国家。国际竞争有两种:一种是向上竞争,一种是向下竞争。我们是采取向下竞争,就是低工资政策。但是现在,去年我国人均GDP大概到了3800美元,今年人均GDP要突破4000美元;我们再去跟那些人均GDP不到1000美元的国家和地区竞争没有什么意义。“从这个角度讲,提高最低工资也是倒逼我们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杨宜勇指出,国家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说企业对所有职工都应该按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然而,一些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一些工人只有通过加班就才能达到或稍高于这个标准。“地板工资”成了非常普遍的现象,这不太正常了。“因为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了工人看起来好像愿意加班。其实工人是不愿意加班的。我跟很多工人接触过,他们想多挣点钱,没有办法,不得已加班。”
杨宜勇认为,各级地方政府有责任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仅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水平,更要注重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平均工资的相对水平。劳动者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谋求更好的工作岗位,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前提下更多地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他说,“单靠企业主的‘善心’来解决低工资问题是没有希望的,我觉得更多得要靠工人自身等方面努力来改变这种状况。工资问题既涉及到尊严,又涉及到幸福。尊严是幸福的前提,没有尊严就没有幸福。但是有尊严,也不一定有幸福,幸福还要靠我们去争取、去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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