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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0-01-12作者:作者姓名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共有十一条,简称“国十一条”,该通知从“调结构、抑投机、控风险、明确责任”四个方面,正式确定2010年楼市政策基调,特别是第十一条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从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三个字可以看出国务院对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决心以及对遏制房价过快增长强硬态度。

   笔者以为国务院的通知非常及时,各地省级人民政府对促进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工作上再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了,“负总责”就意味着领导责任落实到人,意味着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全面负责,同时也意味着,对这些政府“一把手”的负责情况,要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

 

   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到居民幸福感,乃至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国务院指出2008年四季度以来,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是实事求是的,楼价飚升,给民众带来难以承受的生活压力,很多高级干部也坦言买不起房子,理当引起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负总责”完全有必要。


  “负总责”不是简单的口号,更不是某些人以为国务院“官大一级”压死人,而是实实在在的制度性要求,一方为官就得维护中央的权威,一方为官就要造福一方人民,一方为官要顾全国家的长治久安,地方的稳定发展,要做到这些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力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行政该透明就得透明,该严管的就得严管,该严控的就得严控,该计划的就得计划,该市场的就得市场,绝不能拿国家的方针政策、地方各项制度开玩笑,今天的人民政府已经不是过去的衙门了,今天的人民政府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今天的干部是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负总责”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如果地方政府领导不想“负总责”,人民可以要你从该在负责的位置上下来。


  “负总责”就得改变错误发展观念、扭转不正之风,为什么某些地方房地产不能健康稳定发展,为什么楼价会不正常的飙升,原因是综合的,但是我们不能排除与地方政府官员当“甩手掌柜”、错误政绩观、权力寻租、行政不作为有关联,譬如:对于开发商捂盘惜盘,争一眼闭一眼,以为高房价可以给地方增加税收,又譬如:土地暗中交易,对开发商拥地自重不及时开发,不管不问,暗中默许,又譬如,拍卖土地被市场牵着鼻子走,地价飙升助长了房价。凡此种种对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带来极大负面的影响。


“负总责”关键是要落实到行动中去,党中央国务院倾听民意、保障民生出台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钢性要求,11条要求,条条要求说到人民的心坎里,譬如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首付不低于40%、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要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等等。国十一条是钢性要求,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没有任何变招拆招的余地,因为只要发现上地方政府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歪念头,必然要被追究责任,轻则处分,重者罢官。


  当然,要让地方政府不打折扣落实好国务院的要求,笔者以为需要制定“负总责”的考核机制,还要不定时的开展督察巡视工作,对省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评,笔者以为省政府“负总责”,就必须建立“第一责任人”的制度,“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官员也该负起责任,“第一责任人”的态度和行动,会影响第二、第三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有作为对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起着既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有了国务院的钢性要求,我们信心百倍,对于省级政府负责人来说,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办事,确保政令畅通,是一项政治责任,来不得丝毫的含糊。我们相信,各地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定能切实地负起总责来,切实促进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为民谋利,为党分忧。(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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