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一头连着大城市,一头连着广袤乡村,是融合城乡发展要素的重要枢纽。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进一步补齐补强县城短板弱项,在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基础上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这一政策导向表明,围绕功能定位推进县城标准化建设、特色化发展是必然选择。
县城的基本功能和特殊功能
在我国的城镇体系中,不同等级规模的城镇承担着不同的功能。按作用的层次不同,县城功能可分为基本功能和特殊功能。一方面,县城作为我国城镇体系金字塔的底座和基础,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自然承担着异于其他城市的基本功能。具体而言,县城的基本功能包括服务乡村、连接城市、沟通城乡三个方面。县城服务乡村功能,主要是指县城作为农资供应、农业科技、农产品物流配送、农村金融保险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集中地,旨在解决农户分散生产经营中一些共性服务问题;县城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可以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县城连接城市功能,则是指县城处在县域对外开放和联系的最前沿,具有吸纳城市先进技术、信息、管理经验,并将其向整个县域转移、扩散的功能。县城沟通城乡功能,指的是县城对于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以及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县城承担的这些基本功能在任何时候都处于基础地位,是县城之所以为县城的根本所在。
另一方面,县城功能往往还受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区位条件、经济基础、历史文化、发展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又赋予县城特殊功能。特殊功能并不是每个县城都具有的功能,而是为某一个或某一类县城所特有的功能,彰显的是县城的个性,区分的是县城之间的界限。如《意见》创造性地将县城分为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和人口流失县城等五类,每类县城都各自承担着一些特殊功能。县城担负的特殊功能体现着某一个或某一类县城的特质,决定了其在一定时期的发展方向。
以标准化建设补强县城基本功能
县城基本功能的发挥,是以县城公共设施的完善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为前提的。县城能否有效地发挥其自身的基本功能,主要取决于县城各个要素的结合所形成的内在结构状况。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是县城的重要构成要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内在结构合理与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由于历史欠账和一些现实因素,加之大多没有标准可依,导致县城总体上发育成长明显滞后,尤其在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的短板弱项还比较明显。这些短板弱项不仅使得县城难以更好满足其自身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生产方面的需求,也制约了县城服务乡村、连接城市、沟通城乡等基本功能的发挥。
补强县城基本功能,需要尽快建立县城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县城标准化建设。将“标准化”融入县城建设之中,不仅有利于规范县城的基础属性和本质内涵,为县城建设提供明确的方向,也有利于明确县城建设的具体要求,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还有利于评价县城建设的质量和成效。
推进县城标准化建设,首先,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设施等领域,涵盖多个子系统的县城建设标准体系,每个子系统均要明确基本配置要求。其次,要以“标准化”引领县城建设,严格按标准实施,让标准在县城建设中落地生根,力争实现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最后,要建立和完善县城标准化建设的计划—执行—评价—反馈的全链条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可持续推进的闭环系统,切实保障县城标准化建设水平的稳步提升。
以特色化发展彰显县城特殊功能
推进县城标准化建设,并不意味着县城要同质化发展。实际上,我国县城数量大、分布广、类型多,特色化发展是必然趋势。县城特色是一个县城明显区别于其他县城的个体特征,是县城竞争力不可缺少的标志,也是县城特殊功能得以展现的条件。县城一旦失去了特色,县城之间的界限就会模糊,县城就只能维持基本功能而无法彰显特殊功能,进而其存在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推进县城特色化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应时而变。一要明确县城类型,找准功能定位。每座县城都要根据自身地理特征、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历史沿革等因素,并参照《意见》中五类县城的区分,明确自己的定位类型,以及相对应需要承担的特殊功能。二要把握优势特色,合理确定发展路径。每座县城都要立足功能定位,充分挖掘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资源、区位、交通、文化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然后依托这些有利条件,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进而在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建筑风貌、精神气质上努力形成自身的特色。三要处理好县城优势特色的自然形成与人为建构的关系。一座县城的优势特色,有些是依循自然条件,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逐渐形成的,有些则可以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人为建构起来。自然形成的优势特色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促其放大凸显,而人为建构起来的优势特色也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以自然形成的优势特色为基础。
杨国才
(作者单位: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庆师范大学基地。本文系省社科规划项目[AHSKF2019D021]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