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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2016-05-24作者:

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了解到,5月19日,马鞍山市检察院就池州市原市委常委、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张权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依法向马鞍山市中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权发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张权发,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马鞍山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权发利用其先后担任池州市青阳县副县长、池州市贵池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人事调动、企业融资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5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11月24日,安徽省纪委通报,张权发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今年2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权发立案侦查。(黄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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