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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05-02作者:

安徽泗县国土局正副局长同被判刑 滥用职权造成损失1018万元

记者从安徽宿州市检察院获悉,泗县国土资源局腐败窝案日前宣判,原局长张宝华、原副局长鲍从俊、原复垦开发中心主任袁辉,分别被法院以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经宿州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指控和法院审理查明,张宝华、鲍从俊、袁辉分别在担任泗县国土局局长、副局长、复垦中心主任期间,在国家投资的基础工程招投标及实施过程中,违规处理公务,致使工程质量整体不合格,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018.5万元。

张宝华、鲍从俊、袁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贿赂,为他人在请托事项上谋取利益。其中张宝华收受现金84万元、购物卡1.1万元,鲍从俊收受现金45万元,袁辉收受现金23.5万元、购物卡0.4万元。

另查明,张宝华为在工作上及职务提拔时得到关照,在2003年至2012年期间,向泗县县委原书记晏金星行贿17.4万元。

日前,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行贿罪,依法判处张宝华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鲍从俊、袁辉也分别被法院以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徐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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