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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3-06-09作者: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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