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主要情况。2018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28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 2124人,有效遏制了毒品问题快速发展蔓延的势头,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安徽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有48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重刑率为22.98%,明显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数占全部生效刑事犯罪被判处十五年以上刑罚的53.56%以上,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发挥了刑罚惩罚、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
从审理情况可以看到,当前安徽省毒品犯罪案件也有几个突出特点:首先是毒品犯罪案件主要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两类犯罪。2018年,全省法院审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721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793件,分别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39.44%、43.38%。在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大宗毒品交易案件呈上升趋势,零包贩卖毒品案件居多,此两类案件为毒品源头和消费环节,社会危害性大。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类案件占据毒品犯罪案件的首位,反映出部分地方的毒品需求大,消费市场活跃。此外,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形,在皖北等重点地区仍久治未绝。
其次,是涉案毒品种类主要是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和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类合成毒品犯罪迅速增长,已超过传统毒品海洛因,成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同时,因新类型毒品获取渠道多且价格相对较低,部分地区吸食人员增长较快,犯罪案件不断增加。
再次,是累犯、再犯比例高,特殊群体参与犯罪现象滋长。毒品犯罪分子改造难度大、再犯危险性高,具有累犯、毒品再犯等前科情节的犯罪比例为12.29%,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再犯率近一倍。利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定人员从事毒品犯罪的现象滋长,这些人采取人体藏毒的方式运输毒品,内部分工明确,被抓后假报姓名、住址或以语言不通拒绝回答审讯,以恶劣手段阻碍检查,成为影响禁毒成效的突出问题。
最后,是通过网上交易或快递、邮寄等方式实施犯罪成为新动向。有的被告人将毒品伪装成普通货物或商品,通过快递的方式运送毒品,或通知对方通过收取快递的方式取得毒品。有的事先通过网上银行或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毒资,后当面交付毒品,人毒分离、钱货分离。有的被告人利用手机通讯软件的发送语音或“阅后即焚”等功能躲避侦查,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难度不断增大,给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带来很大挑战。
责任编辑:史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