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文化的邵业胜,现年39岁,因涉嫌受贿经安徽省凤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
身为凤台县财政局国库股股长的邵业胜,有着让同龄人羡慕的工作环境,由于职务的便利让他失去做人的本性,权利的提升不但没能很好的履责,反而成为金钱物质的奴隶。2009年至2012年间,作为财政局国库股股长的他,成了邮政储蓄银行凤台支行、徽商银行凤台支行、农业银行凤台支行、工商银行凤台支行、建设银行凤台支行、凤台通商村镇银行乡、乡镇财政所等单位部门揽储储蓄、资金拨付方便的救星,共收受26个单位67次的贿赂,最小额1000元,最大额3000元,累计受贿贿赂128000元的财物。
从卷宗查知,邵业胜收受贿赂以购物卡为主,在128000元的贿赂财物中,现金为39000元。邵业胜5月9日,被凤台县检察院监视居住,次日决定刑事拘留。
法院在审理认为,邵业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该县财政局国库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故对检察院指控的受贿事实清楚,故作出上述判决。(岳晓龙、王来勇、樊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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