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芳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黄荣华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旭军任省民政厅厅长;
免去刘健的省民政厅厅长职务;
李明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免去其铜陵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市政府市长职务;
免去倪虹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职务;
张学群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雷光鹏任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学香任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操建华任省政协副秘书长(兼);
林文森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免去其省政协副秘书长(兼)职务;
汪景宁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周明洁任省政协办公厅学习联络室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江献军任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章理中任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艳任省文联书记处书记(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赵怀印任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丁芙蓉任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张兵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钱桂仑任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正厅级,名列张国富之后);
刘卫东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李必方任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刘健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免去其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方宏胜任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利强任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
袁春、胡焕义、杨荣生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
祁述志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免去刘海石的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
王佛生任省民政厅巡视员,免去其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郑春林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董明培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王宇铭任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陈小俊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免去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昭玉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视员,免去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程胤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马三九任省粮食局副巡视员;
孙亚军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党组成员;
李兴杰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
免去马新民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党组成员职务;
张晓麟任马鞍山市政府市长,免去其合肥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侯淅珉任铜陵市政府市长;
李武好任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李志伟任阜阳市委常委;
魏耀民任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戴多斌任淮南市政协副主席;
李树任滁州市政府副市长;
免去曹哨兵的滁州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高晓平任马鞍山市政府副市长;
马少华任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章钢任宣城市委副书记;
黄敏任宣城市政府副市长;
夏月星任池州市政府副市长,免去其宣城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丁明德任合肥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司久水的合肥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余祥明任淮北市委委员、常委;
卢兴全任滁州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淮北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鞠华的滁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耿耀峰任马鞍山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蒋礼国的马鞍山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永根任巢湖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李传志的巢湖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王振宇任芜湖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王平的芜湖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徐德喜任池州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余西的池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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