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邱县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突出党建引领、探索发展路径和严格监督管理,绘就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蓝图。
突出党建引领,构建“新格局”。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坚持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年度任务进行细化量化,通过与年度工作计划相统筹推进,进一步明晰时间表,确定任务书。研究制定《霍邱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安排部署,大力推行“一社三会+N公司(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新发展机制,明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村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唯一主体。村民以土地、资金、劳力参股入社成为“股东”,并派驻“党代表”参与企业经营和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发展模式和监督方法,确保发挥合作社带动收益作用。截至目前,全县398个村实现村办(股份)经济合作社全覆盖,成立N公司(合作社)471个,通过有效挖掘、整合各村优势资源,不断带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探索发展路径,激活“新动力”。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的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探索发展现代农业、农事托管和服务创收等多种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家庭农场、蔬菜大棚基地、稻虾共作示范区等种养基地,着力发展集约化智能化的现代农业。近年来,先后建成城西湖莲藕、三流乡稻虾共作、孟集镇朗德鹅等多个种植养殖基地,营造区域农产品聚集效应,形成一村带多村、多村连成片的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联盟。围绕村域产业化经营,创办多种形式的村级经营性服务实体,拓展农事托管服务功能,采取“全托管”模式或“半托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农产品代售等涉农项目有偿托管服务。政府支持引导,多元服务增收。依托县域劳动力资源优势,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通过议标、邀标等方式,优先安排村集体成立的劳务服务公司承接小型公共服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增收。
严格监督管理,抓出“新成效”。推行村集体资金实行“村账镇管”制度,按照“县指导、乡(镇)主管、村使用”的原则,由县农经站负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做到乡(镇)级全覆盖、村级重点抽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向村民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增加村民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防范“微腐败”。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和常态监督。聚焦村级集体经济“谁来抓”“怎么抓”等突出问题,着力从任务目标、资金管理、项目运行、绩效考评等方面入手,不断建章立制并量化考核指标,通过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年度审计工作,每年依法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年度清查和盘点情况、台账建立和完善情况、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农村集体资产、负债、权益的变动情况等开展审计工作,有效保障村级集体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