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丰富经营性收入来源,宿州市出台《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以“四个导向、四个转变”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带动乡村振兴。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缺办法、少方法”到“换思想、找思路”转变。针对皖北地区农村思想不解放、思维不开阔、观念不先进的实际,以及对“有资源、无销路”“有市场、无价位”等现象缺少有效办法等问题,明确规定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各环节、全过程,提出“转变传统思维,创新发展模式;建立健全村集体、市场经营主体、农户等利益联结协调机制;将绿色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经济发展优势”等五方面要求,明确要分级分类举办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培训班,提升县乡集体经济专班人员、村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贯彻新发展理念本领。
坚持目标导向,推动“走一步、看一步”到“有计划、有规划”转变。针对集体经济发展“只满足现在有没有,不思考下步怎么走”等问题,明确规定要对标“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县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细化分解“远、中、近”三期目标,鲜明提出到2021年底,全市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强村占比由9%增加到12%,100万元以上的强村数量明显增长,村均经营性收入明显提升的“小目标”。同步开展中期评估与总体效果评价,全面建立集体经济项目库,明确项目内容、投资规模、经营主体等,整合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资源,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多项推进的规划管理体系。
坚持引领导向,推动“引力小、内力弱”到“动力强、活力足”转变。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强、后劲不足,特别是党建牵引动能作用发挥不够、村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偏弱等问题,明确从强化党建引领、发挥资金效益、用活土地政策、盘活资产资源、深化金融助力等五方面破题,并细化“结合换届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探索工业项目飞地模式”等15项重点任务。同时要求市县乡压实三级责任,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分管、实行专班负责,抓好集体经济发展有关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让压力不减、推力不减、动力增加。
坚持激励导向,推动“被动干、跟着干”到“主动干、抢着干”转变。针对“干好干坏差别不大、收多收少工资不少”,以及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意愿不强、执行政策主动性不够等问题,规定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效,纳入县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明确实行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绩效与村干部收入挂钩,体现“谁发展谁受益”的鲜明导向,从管理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奖励村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并写入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对集体经济发展成效好的村党组织书记,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乡镇公务员、择优选拔“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以及遴选列席乡镇党委会议、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优先考虑。
责任编辑:陈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