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路人、村级班子的带头人,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切实落实好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近期宣城市制定出台了《宣城市村党组织书记适岗性综合分析研判办法(试行)》,共5章15条,对村党组织书记适岗性综合分析研判的形式、内容、程序、方法以及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研判形式
采取集中研判和重点研判相结合的形式。集中研判一般在村“两委”班子任期中期,对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式集中开展。重点研判针对重点关注的村党组织书记个别开展,重点关注情形一般包括:个人或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结果较差的;干部群众反映个人或村“两委”班子问题较多,或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个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研判内容
主要是村党组织书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了解其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和履职能力,责任意识和工作作风,履职成效和工作实绩,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在对村党组织书记逐人研判的基础上,对全县(市、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结构、整体表现及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况,进行整体分析研判。
研判程序
综合分析研判工作一般按照收集信息资料、开展分析研判、形成研判报告等程序进行。注重对不胜任现职的情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细化不胜任的“反向”测评指标,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法,有针对性地深入了解情况,对分析研判工作进行补充、完善和印证。
研判方法
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综合分析研判会议,对收集的村党组织书记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梳理,综合运用比对分析、比较分析、印证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分析研究,经讨论作出适岗性评价,并提出下一步教育培养、调整配备、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结果运用
综合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对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实行重点跟踪培养,符合条件的,按规定选拔使用;对能力素质、领导经验等方面存在不足的,有针对性地培训帮带提高;对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责令改正;对适岗性差、不适宜继续任职的,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陈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