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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7-02-27作者:

编织制度笼子·明确法律责任·助力事业发展——透视新版红十字会法三大亮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这部法律分为七章,共三十条,将于今年5月8日起施行。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亮点何在?将会对我国红十字运动起到什么作用?在当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对此进行了解读。

编织制度的笼子 完善对红十字会监管

【新红十字会法】修订后的法律对红十字会的监督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如: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监督。

此外,在内部组织结构上,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解读】近些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受到质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来自各方的监督,以及红十字会财产收入的信息透明等方面存在制度的缺失。这次法律修订的一大亮点就在于编好制度的笼子,使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

增加法律责任一章 保护红十字运动

【新红十字会法】增设法律责任一章,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多种情形进行明确,如违背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擅自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等;同时也规定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多种情形,如制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红十字会名誉等。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国际红十字会运动是一个高尚的事业,红十字会这个组织是一个国家的品牌,我们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进行侮辱、玷污和侵犯。因此,增加一章法律责任,是对红十字会进行保护,无论是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还是红十字会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红十字会权益的,都要视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增加“三献”职责 助力红十字事业发展

【新红十字会法】法律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责,既包括“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等传统职责,也包括“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等新职责。

【解读】中国红十字会原来的主要工作是通常所说的“三救”,即救助、救护、救援,随着中国红十字会的发展,其工作有了很大拓展,最突出的拓展就是现在的“三献”,即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及造血干细胞捐献。中国红十字会拓展的这些职责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对这项工作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是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施雨岑、崔静)

提升红十字会治理和监督水平重大举措——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汝鹏就新版红十字会法答记者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此次修法的意义何在?新版红十字会法有哪些新举措?将对红十字事业带来哪些影响?25日,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汝鹏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问:中国红十字会如何看待此次红十字会法修订?

答:这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可以说,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推动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对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工作领域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

问:新版红十字会法将推动红十字会形成怎样的治理结构?

答: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对红十字会的内部治理结构作出了新的法律规定,专门增设了监事会,形成理事会、执委会和监事会权责分开的新的治理结构,即理事会负责决策,执委会负责执行,监事会负责监督。对红十字会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改革,是推进红十字会组织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探索实践,也是这次红十字会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增设监事会,并不是说红十字会过去没有监督,而是增加了监督方式。红十字会的监督来自多个方面,有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还有纪检监察方面的监督。设立监事会属于红十字会的内部监督和自我监督。相信红十字会治理结构的改革,将建立监事会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调衔接机制,提升红十字会依法治理、综合监督的水平。

问:新版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应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对此如何看待?

答:新版红十字会法将“经费与财产”一章修改为“财产与监管”,目的就是要强化对红十字会财产的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这些新的约束性规定,是对红十字会严格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红十字会的保护。要“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就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要提升社会公信力,就必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保护神。依法贯彻落实好这些新的法律规定,必将有利于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

问:新版红十字会法专门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对此如何看待?

答:增加“法律责任”,是对红十字会法的重大补充和完善,也是本次红十字会法修订的重大进步。新增“法律责任”,不仅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责任追究,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同样有违法责任追究。这是对包括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约束,也是对红十字事业的保护。这些新增条款必将对捐赠人的保护,对红十字会的名誉保护、品牌标志保护、财产保护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问:如何理解红十字会“去行政化”?新版红十字会法对此是否有推动?

答: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克服“四化”现象,尤其是要克服工作中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不能用行政机关的运行方式、工作方式做红十字会工作,而是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关爱群众。红十字会“去行政化”决不是“去”党的领导,决不是“去”政府的资助和支持,决不能偏离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方向。新版红十字会法对红会治理结构的改革,将有助于推动红十字会“去行政化”。

问:针对近年来持续受到关注的公信力问题,中国红十字会有哪些提升举措?

答: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一直在大力加强公信力建设,特别是在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建设以及风险防控、审计监督、公开透明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制定红十字会系统的信息公开标准,实行“两公开两透明”。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平台。实行采购招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公开招标。建立“三重一大”审核决策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完善专家咨询机制,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奋力前行、永不停歇。

问:中国红十字会将如何贯彻落实新版红十字会法?

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经制定了普法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红十字会将宣传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一是要求把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治会、从严治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改革创新;二是要求各省级红十字会主动作为,积极推动省级人大相应制定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的实施办法,构建起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三是总会将会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等有关部门,通过召开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座谈会、编写出版红十字会法释义读本、组织红十字会法宣讲团、举办普法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推动新版红十字会法在全社会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罗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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