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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10-20作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9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审核并同意了两起煤矿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这两起事故分别是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和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水害事故。

2016年3月23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04.37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对34名事故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给予同煤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20人党纪、政纪处分,对安平煤业处罚款1100万元。同煤集团安监局监察一处处长等14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2016年4月25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水害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38.17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对31名事故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给予铜川市煤炭工业局局长、耀州区政府区长等18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8人行政处罚,对照金矿业公司处罚款150万元。照金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矿长等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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