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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03-14作者:

13日,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了解到,这次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团、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62件。其中,立法方面的议案442件,监督方面的议案14件,还有一些涉及决定事项的议案。

据了解,代表提出的议案主要涉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内容。还有一些议案围绕推进反腐败立法、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监督等方面提出相关法律项目。

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副组长孔平介绍,这次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注重质量,通过专题调研、视察或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议案有314件,占议案总数的67.97%;代表提出的法律案中,有许多还同时提出了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

“目前,我们正抓紧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大会秘书处按程序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孔平说。

据孔平介绍,在认真讨论和提出议案的同时,代表们还积极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大会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8609件,目前正在逐件协调落实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和部门。(罗宇凡、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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