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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5-12-28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在今天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当前的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修改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规定在修改后变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张春生今日明确表示,晚婚获得的婚假延长已被法律取消。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合法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他说,当前的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方面都不利。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刘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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