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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4-01-21作者:

民政部和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意见》在具体参与途径上明确指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捐赠有价证券、专利、技术等探索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新方式,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探索企业留本冠名慈善基金、公益信托等新载体,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在投资兴业中吸纳残疾人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在优惠政策方面,《意见》既要求指导民营企业对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又要求协同财政、税务部门,做好有关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审核工作,这必将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据了解,自2007年有全国性的捐赠统计以来,民营企业的捐赠数额一直都占据企业捐赠总量的一半以上。2012年,民营企业捐赠量为275.06亿元,占企业捐赠总量的57.98%。(潘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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