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国内

来源:人民网2013-11-10作者:

记者从中国气象局获悉:根据中国气象局规定,自11月1日起,在台风预报预警服务信息中,针对强度达到热带风暴及以上级别的热带气旋,统一使用“台风”用语,而不再根据热带气旋不同强度分别使用“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等级用语。

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预报处处长黄卓说,从服务需求和效果上,中国气象局对台风用语进行了统一,希望能使预报更好地被民众理解和接受。新规范参考了美国的飓风服务用语。在美国,飓风被分为五级,称谓比较统一。在新规范中,“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等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而是标注在台风名称后面的括号内表示其强度,例如今年第29号台风“罗莎”(热带风暴级)、今年第30号台风“海燕”(超强台风级)。(刘毅)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