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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10-10作者:

已办结的15起违法违纪案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落马,“起因”系审计署从工程承包商的虚列支出、套取现金行为中查出了端倪。昨日,审计署通报了至今年9月,已办结的15起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就包括刘志军案的上述详情。

据审计署通报:2009年至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工程承包商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以“中标服务费”等名义转给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等人控制的多家民营企业;丁羽心涉嫌通过其控制的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

2009年11月至2011年1月,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中央纪委并案调查,最终查出刘志军等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2013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计机关成立30年来,共移送违法违纪事项和犯罪案件线索4.2万件;同时,对50万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部门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1.8万多人给予免职、降职或撤职等处分,8500多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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