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国内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07-02作者:

记者从中央编办网站获悉,中央编办日前印发《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证监会与发展改革委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上的职责分工。分工后,证监会将负责对私募基金监管,而发改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制定政府出资的标准和规范。

中央编办称,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发展较快,但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够明确,给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通知》明确,“证监会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督管理,实行适度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通知还表示,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崔小粟)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