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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2013-03-24作者:

昨天,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会上通过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该意见表示,政协常委每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反映1条社情民意信息。

意见指出,新一届政协要更加关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精细化管理。关注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好政协政治协商、民族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要坚持重大工作主动报告、重要事项及时反映、重大活动提前沟通。

意见规定,各位常委要积极参加专委会和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座谈研讨等履职活动,认真提出意见建议;每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反映1条社情民意信息。每位常委在一届任期内至少撰写1篇理论文章。

意见还表示,市政协要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将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全面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利用包括网络在内的多种手段和渠道,主动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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