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国内

7部门联合印发细则 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来源:人民日报2024-04-30作者:

(记者王珂)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细则明确了补贴申领流程。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责任编辑:王振华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