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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4-09-01作者: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促进节日风清气正,省纪委监察厅再次通报近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4起典型案件及处理结果,具体如下:

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潘维民违反工作纪律,擅离职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南市八公山区地方海事处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该处处长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潜山县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汪顿来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发强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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