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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4-08-25作者:

安徽省纪委监察厅

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网讯 (韩贺彬)近日,安徽省纪委监察厅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促进中秋、国庆“两节”风清气正,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及处理结果,分别是:

寿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卫东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东至县花园乡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陈胜利公车私用,并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街道办事处杜集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宗华违规大操大办女儿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还。

【责任编辑:万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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