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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4-08-24作者: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批准我省马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当涂县和睦山铁矿等9家矿山,为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试点单位均为我省坚持绿色发展、较有实力的矿山,其中一半以上为煤矿,此外还有铁矿、金矿、铁铜矿、金硫矿。截至目前,我省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达31家,总数居全国前列。

矿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绿色矿山建设是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单纯以消耗资源、破坏生态为代价的开发利用方式,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须对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已经进行了有偿处置; 3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同类矿山领先水平;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矿山企业总产值的1%,生产技术居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公告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在3个月内编制完成“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内容和发展模式,未按要求编制完成规划的矿山将取消试点资格。(桂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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