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韩贺彬 金国文)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规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及保障措施等,要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中央和省委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份内之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步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意见》明确了党组的16项主体责任,并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予以明确细化。领导班子有统筹谋划、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考核监督、坚决惩治腐败等责任;主要负责人有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支持查办案件、保持清正廉洁等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有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等责任。《意见》同时明确了纪检组有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警示教育等6项监督责任。
《意见》从细从严规定了4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包括责任主要内容、考核、检查、责任追究等。二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委党组每年向省委和省纪委述廉报告并接受评议。领导班子成员集中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干部及相关代表民主评议。委属各单位“一把手”每年年末向委党组进行述廉或报送述廉报告。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要将述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述职报告中。各级纪检机构、人事部门将述廉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及时、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三是建立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时,由驻委纪检组约谈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四是建立年度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年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通报情况,限期整改问题。对各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主体责任,致使本部门、本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万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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