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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2014-07-29作者:

记者从安徽省纪委了解到,省委近日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根据意见,省直部门和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书面向省委述职述廉,同时抄送省纪委,同时每年按一定比例在省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意见》从细从严规定了7个方面20多项具体保障措施。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每年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书面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省直部门和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书面向省委述职述廉,同时抄送省纪委,每年按一定比例在省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各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还将对部分直属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约谈”。

今年上半年,安徽省开展了“以市带区”巡视,对6个市及下辖6个区的巡视即将完成,下半年将继续集中开展对县(市、区)的专题巡视。记者了解到,在上半年的巡视中,我省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62件。 (刘媛媛 王玉琪 刘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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