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继续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不断取得新的实效……”
本网讯(韩贺彬 李江兴)近日,安徽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四项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机制、动态监控机制、预警处置机制和检查评估机制,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科学有效防治腐败。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机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建立责任体系,分层分级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要实行备案制度,已经确立和适时变更的廉政风险点,要按照风险等级,逐项进行登记备案,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监控机制。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动态管理,以年度为周期,及时更新调整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有效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推行清单制度,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并抓好工作落实;实施精准防控,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强化对高等级廉政风险的精准防控;规范自由裁量,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确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裁量标准和幅度,能固化的尽量固化,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建立预警处置机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重视信息采集,建立信息采集平台,畅通信息渠道,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关键部位作为信息收集的重点;科学分析研判,定期对采集信息的真实度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影响面进行分析研判,按照高、中、低,合理确定预警等级,并形成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和建议;分层分级预警,根据预警信息风险等级,及时予以处置;推进科技防控,根据业务实际和风险状况,本着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需要出发,加快推进科技防控。
建立检查评估机制。要求开展专项评估,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采取项目制的方式,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内容。探索社会评价廉政风险防控的办法和措,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督查制度;严格工作考核,继续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年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廉政风险防控考评指标和权重,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对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防控措施不落实、监督和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转化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万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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