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宝顺

王学军
昨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一批网友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的留言作出回应,共计24条,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本人是天长市的一名退休乡村医生,63岁,从医三十几年,2011年顺从号召退出村卫生室。这次天长市卫生局在老龄村医公示中没有名单,去卫生局查询,说没有在非建制村联合诊所上班。而联合诊所离我家十几里路程,恳请上级领导帮我解决,不能将同是老乡村医生两种说法,这样使人寒心,为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7月7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一名退休乡村医生未列入老龄村医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天长市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网友基本情况 陈万云(又名陈万银),男,1952年11月出生,1970年9月在天长市石梁镇蔡河村从事村医工作,于2010年1月从村卫生室退出,退出时年满57周岁。
二、关于“联合诊所”的说明 天长市在基层医改时,进行村医选聘上岗,按照每千服务人口配1名村医的标准,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对本辖区内村医进行选聘。对于未能竞聘上岗的村医,天长市同意其在非行政村设立“非建制村卫生室”(早期名称为“联合诊所”)。 陈万云在村医选聘中落聘后未参加非建制村卫生室。
三、天长市退出村医养老生活补助办法 目前,主要分为两部分。
1、到龄退出村医。根据省、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天长市制定了《天长市到龄退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发放条件:具有村医资质,连续工作十年以上,2010年1月1日基层医改时及2010年1月1日后在岗村医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从一体化村卫生室退出的村医。
2、医改前老龄退出村医(即老龄村医)。根据天长市实际情况,缓解存在的部分医改前老龄退出村医生活困难问题,天长市制定了《关于做好医改前老龄退出村医生活补贴发放的通知》。明确了发放条件:“老龄村医”指医改前在合作医疗或者村卫生室担任村医工作,医改时(2010年1月1日)已经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村医和医改后在非建制村卫生室担任村医工作,达到退出年龄的村医,目前生活没有其他补助来源的。在村医岗位上工作过,然后改行的人员不属老龄村医范畴。
从陈万云同志的情况来看,他既不属于到龄退出村医,又不属于医改前老龄退出村医(即老龄村医),天长市卫生部门已经和他本人进行了政策解释说明。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天长市卫生局联系。联系人:陈元坤 电话:0550-7331310。
【网民留言】
吴书记您好,我是金色池塘小区的居民。合肥市畅通二环规划在樊洼路与西二环交口修建樊洼路高架桥,这样西二环和樊洼路交口四个方向均失去左转功能,对我们附近几万居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我们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意见。合肥市规划局召集我们附近居民开了两次碰头会,但是都没有什么结果。
2014年6月27日上午,合肥市规划局吴爱国局长再一次跟我们金色池塘小区的业主开碰头会。但是在这次会议上,合肥市规划局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召集我们开会时,规划局说会议内容是讨论西二环高架的相关事宜,结果去开会,规划局上来就说召开这个会议是因为我们国家有规划法,必须要走这个流程。然后说我们居民所希望的西二环高架是错误的,没有什么可行性,然后还是力推樊洼路高架方案。
吴书记,规划局这不就是在忽悠我们老百姓吗,西二环高架的方案也不是我们自己提出的,是第一次开会的时候规划局自己拿出来的,我们如果知道让我们来讨论一个根本没有可行性的方案,那根本就不会来。召开这个会议,其意义何在?是走一个必须要走的流程,还是真的来听听老百姓的生意,帮老百姓解决一点问题?
合肥市的畅通二环,不能为了自己的通畅,而把别人关在箱子里,现在规划局力推的樊洼路高架方案,是让周围的居民永久性的不便,而过老百姓所希望的西二环高架方案,规划局所提出地下原水管和线缆的问题,是暂时性的不便。为什么政府不能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和角度考虑问题呢?金色池塘本身就有上万居民,周边还有医院学校和养老院,如果发生火灾和急病,救火车和急救车也要去绕行几公里再来救火救人吗? 吴书记,我们金色池塘和周边小区万余人强烈反对修建樊洼路高架,可是规划局的领导只给我们5-6个名额代表一两万人去开会,说要严格控制人数,这领导是害怕我们老百姓吗?为什么不和老百姓走的近一点,听听老百姓的声音,为什么要跟我们老百姓保持距离?为什么要躲着我们老百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1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畅通二环樊洼路节点规划方案不合理等情况。市规划局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樊洼路高架桥,为畅通二环樊洼路节点建设工程。前期,市规划局组织设计单位对畅通二环樊洼路节点方案进行了预研,拟定了樊洼路上跨西二环路方案(方案一)、西二环路主道上跨樊洼路方案(方案二)以及西二环路主道下穿樊洼路方案(方案三)。结合市民建议,经专家及相关部门反复论证比选,综合考虑现场交通量调查及地质勘测,从区域交通、交通安全、管线迁移、施工难度、施工工期、工程造价和拆迁等因素,最终选择了方案一。
今年1月23日、4月22日,市规划局两次组织召开金色池塘小区居民代表见面会,就畅通二环樊洼路节点各方案的优缺点、比选结果、解决市民出行不便等,进行了反复解释说明。6月27日,市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再次与居民代表进行交流,并邀请交通专家对方案一及方案二(您建议采用)进行比选和细致讲解,设计单位及专家认为如采用方案二,西二环(长江西路至樊洼路段)辅道将出现拥堵,影响主道畅通;而采用方案一,既能保证二环路畅通,又可以通过完善周边路网、采取车辆清溪路调头等方法,解决金色池塘小区居民出行问题,因而认定方案一优于方案二。
市规划局三次召开居民代表见面会,目的是就方案一的合理性答疑释惑。您反映的居民代表数额偏少、代表性不强问题,《信访条例》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市规划局严格按此规定执行。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今年35岁,家住巢湖,是一名晚期结肠癌患者。2012年被诊断出后,经历了一次大手术,医生说至多可以存活半年。那时,我的孩子才3岁,妻子远在40多公里外的农村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家里乱成了一锅粥。为了生存,为了孩子,我已经做了22次化疗,其间的痛苦难以描述。现在我的身体已经一天不如一天,也许生命随时即将终结。我只有把最后的希望寄托予政府,帮助我们这个困难的家庭,把我妻子的工作地点能调近一些,让我们一家能在一起团聚的时间多一些。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2日,您在人民网留言,请求调整您妻子工作地点,方便照顾身患绝症的您。巢湖市回复如下:
鉴于您家庭的特殊情况,巢湖市拟结合今年暑期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将您妻子调整至离市区较近的乡镇学校任教。希望您增强信心,战胜病魔,早日康复!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六安一名学生,今年中考460分,可是分数线上普高需要485分,如果低于分数线下一律不给上普高,要求各校分数线下一律报职高,否则不给办理学籍,不允许参加高考,也不给初中复读,请问书记大人,这是哪门子规定啊,跟风还是背后歪风邪气在作怪,学习学习在学习,我想在未来的三年好好学习,现在好了,连上普通高中的权利也被无情剥夺,难道这就是教育呢,学技术等我成年后学习也不迟,为何要剥夺这几年青春学习期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6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六安市普通高中招生设最低控制线的问题,我们要求市教育局给予答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六安市普通高中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的问题。六安市和全省其他地市一样,设置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是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的。其主要目的,一是落实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中阶段招生要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大体相当的要求,普通高中要给中等职业学校留有适度的生源。二是关心低分的考生,六安市中考总分为805分,考生分数过低,难以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学生进入普通高中难免在成长过程中身心发生诸多问题。同时,六安市没有规定不读普通高中就不允许参加高考,高考报名条件由省教育厅设定,市教育局无权规定。
关于初中毕业后不允许复读的问题。国家和省规定初中属义务教育,为避免重复教育导致资源浪费,不允许学生初中毕业后进入全日制学校复读。对于历届生或同等学历者,省、市招生文件每年都规定,可以到各县区规定的中考报名点报名参加中考。
【网民留言】
六安经济开发区红叶花园洋房开发商,私自强拆民宅,当地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开发区政府领导不管,信访局不管,这是把老百姓往绝路上逼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6月20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您与开发区红叶花园开发商纠纷的问题,我们要求开发区调查了解,现将开发区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开发区调查,您的父亲黄家友系六安州建材厂职工,由于当时家庭住房困难,在六安州建材厂路南自建有三间小平房,共52.6平方米。在2004年六安州建材厂破产拆迁安置时,黄家友户补偿了一套位于西花苑小区8号楼的住房(目前已入住)。自建的三间小平房于2004年5月13日与破产清算组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并领取拆迁补偿款。该自建房应予以拆除,破产清算组也多次向您父亲黄家友发出《限期搬迁通知》,但一直未搬迁。当时该土地使用权归六安市人民防空办。
2005年7月14日,经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判决,黄家友住房拆迁已补偿并安置,此房屋产权不属于黄家友。但至今一直由您居住未搬迁。关于开发商拆迁时与您发生的纠纷一事,六安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处理中。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是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与重庆路交口国开公馆的一名准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房子在2013年12月31日就应该交付给业主,但是到目前开发商(安徽国开置业)迟迟不予交付给业主,而且也没有个期限,遥遥无期。我们都是80、90后,都等着房子结婚生子,都是普通老百姓,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是个头?我们业主也向区政府反映了此事,也没有人来主持公道?而且很多业主首付款交了,始终不签合同,我们都不知道监管资金,到底有没有进监管账户,安徽国开置业前前后后停工有半年之久,很明显资金被挪作他用,现在房管局居然还在核发1#楼、2#楼的预售证,试问我们的房管局,到底还要害多少老百姓把钱交给国开置业,然后在继续等待与焦急中度过?因为后面所有的楼,都会延期交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6月23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包河区国开公馆小区部分楼栋逾期交房等情况。包河区、市房产局回复如下:
1、关于该项目8、13号楼逾期交房情况。您反映的逾期交房房屋为该项目8、13号楼,共240套,约定交房日期为2013年12月28日。因开发企业和建设企业发生合同和经济纠纷,项目于2013年9月30日停工,导致8、13楼未能如期交房。包河区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协调处理,督促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了《项目复工协议书》,并列出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已于今年1月全面复工,包河工业园安排专人在现场全程监督施工;市房产局将开发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减分情况已于今年2月25日向社会发布,并非您反映的有关部门不过问。根据工程进度计划,8、13号楼房屋预计今年10月31日前交付。
2、关于交首付后未签购房合同情况。该项目有部分购房款未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导致该部分预售商品房不能进行网签备案,出现您反映的“交了首付款未签合同”情况。市房产局向开发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将预售资金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目前,开发商正在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即可进行网签备案、签订购房合同。
3、关于1、2号楼预售证核发情况。目前,该项目1、2号楼正在申请预售证,市房产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针对该项目情况,包河区、市房产局已向开发商提出如下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同时明确违约金支付方式;二是立即梳理逾期交房情况,主动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书面告知逾期交房的原因、处理措施、施工进度和交房时限;三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争取早日交房。
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推进;开发商已安排专人督查建设方的工程进度,并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在业主QQ群发布;确定了违约金支付方式,已书面提请购房户提供本人银行账号。
7月7日,市房产局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向您作了通报,您表示理解。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肥西县官亭镇312国道旁的的一位居民,对于政府花大力气改造312国道,我们非常支持。但是同时由于施工方不科学施工,和政府的不科学管理为官亭镇的居民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给官亭人民带来了灾难。312国道官亭街道段本来人流量就密集,现在修路更是天天堵车,最高峰时候车子一上午动也不动,比市中心的交通还要堵,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是因为工程转包,中铁十八局中标后分包给个体户,个体户只顾着自己的私人利益,节省费用,不顾老百姓的感受,枉顾老百姓的利益。修路留出来的边道根本没有办法走,原定的边道是沥青路,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改成石子路。路面上被大车压过形成的坑,施工方又舍不得花钱去修,小轿车基本上走那里全部挂底盘,对车辆伤害很严重,而且对环境污染严重,下雨的时候全是一片泥泞,天晴的时候灰尘就像战场一样,灰尘四处飘散。能见度不足二十米,对行车安全造成了威胁。大量的灰尘气体也会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官亭人民叫苦连天,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希望政府尽快出台治理方案,还老百姓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2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G312国道肥西县官亭镇段改造工程转包等情况。肥西县回复如下:
G312国道肥西县官亭镇段改造工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项目建设中,中标单位将工程任务分包给施工单位,并签订合约,安排专人监管,属施工任务正常分解行为,并非您反映的“分包给个体户”。
G312国道是我省境内一条主要交通运输干道,车流量大,加上近期正在改造,确实存在通行不畅、路面破损和扬尘污染现象。9米宽的便道为石子路,属临时便道,工程竣工后将恢复原貌,并非您反映的原规划为沥青路面。
为保障该路段通行顺畅,官亭镇有关部门、交警中队和项目管理单位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安排人员巡查路面,一旦发现堵车现象,立即组织人员疏导,确保道路通畅;二是施工单位在中午和夜间车辆行人较少时间段,对坑洼、积水路段进行管护;三是将便道由原定的9米加宽至12米;四是施工单位安排车辆,定时洒水降尘,并安排专人保洁。 G312国道项目办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竣工通车。
7月10日,官亭镇工作人员将上述情况向您作了通报,您表示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领导:某农村教师,男,1973年9月出生,1994年7月毕业于芜湖师专化生系化学生物教学专业,作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分配至浙江省象山县定塘完全中学任教高中生物和初中化学。1995年3月根据安徽省文件要求回泾县,并分配至原泾县苏红中学任教。职称简历方面,1996年认定中三,1998年9月取得中二职称,2004年11月取得中一职称。由于运气不佳,直至目前仍拿中二工资,本人没有计较过,也没有任何领导关心过。只要反映个人正当利益诉求,个别领导总以我是校领导为由,服从大局,最后以摆平为结题!我只不过是农民的儿子,只想为教育事业添砖加瓦而已,善良在基层是国家的基石怎能以摆平为结题? 很多从事教育事业的同学、甚至比我低两届的校友都拿上中高教师待遇,而所担任的工作自问比他们重得多。
中一教师待遇即使不落实也无所谓,为什么2011年9月我服从组织安排调往安徽省宣城地区泾县榔桥镇乌溪学校,组织反而依据人社局(2012)31号文件要降我一级工资?为什么取得中一职称5年后不允许我评中高职称,理由却是我受职数限制未聘用中一职称5年?为什么不让单位补齐这部分应得的工资。 作为国家政策,我无可非议,只能怪命运多舛。但是经过十年等待的我看不到任何希望!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咨询“教师法能否保护教师获得工资和职称的权利”问题,宣城市委书记姚玉舟同志非常重视,批示要求泾县县委组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2004年11月取得中一职称,直至目前仍拿中二工资”问题。2003年泾县开始正式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工作,也就意味着评了中一职称不代表能聘到中级岗位,必须在单位职数空缺的前提下才能办理聘任。因您所在的学校没有空缺岗位导致您未能聘任到中级岗位。 关于您反映“2011年9月我服从组织安排调往泾县榔桥镇乌溪学校,组织反而依据人社局(2012)31号文件要求降我一级工资”问题。2010年10月,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办发[2010]1号)等文件精神,泾县开展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对于调入人员现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其认定前资格与现专业技术岗位一致(或相近)的初级职务,则按其相应职务等级低一级岗位对待。”而您在苏红学校所聘职务为初级十一级,而新调入的乌溪学校因十一级岗位无空缺,依据文件精神,您由原来的十一级低聘为十二级。
关于您反映“为什么取得中一职称5年后不允许我评中高职称”问题。依据教育系列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标准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后,或大学专科毕业20年以上,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及以上才能参加中高职称的评审。因您没有受聘至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故不能参加中高职称的评审。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咨询泾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563—5022961。
【网民留言】
6月10日至今长丰县水湖镇丰湖商城附近广场舞噪声扰民情况依旧,恳请张书记在百忙中再次帮助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1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长丰县水湖镇丰湖商城附近广场舞噪声依旧扰民情况。长丰县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7月10日-12日,水湖镇安排专人多次进行暗访,发现该广场舞团队负责人已执行之前与居民代表达成的一致意见,将跳舞时间调整为19:00-20:00,同时减小舞曲音量。
7月13日,水湖镇工作人员联系您,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告知您如发现广场舞团队未执行约定,可直接向水湖镇举报。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你好领导,我是个老百姓关于合肥一环禁止摩托车通行问题我持反对意见。我的摩托车是09年的正常年审手续齐全,你为什么不让我进一环,你说摩托车排放污染高,在高有汽车高吗?合肥在册摩托车你们也统计有3.45万辆正规牌照,报废最迟也到2023年就没有了。政府现在也不给上牌了,每年都有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摩托车只会一年比一年少。到了2023年你在来个全限禁止摩托车进入合肥市,百姓也不会说个不字。望政府关注,给有车一族有个好的答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7月2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一环内禁摩方案不科学等情况。6月29日,已有网友留言反映此情况,7月21日,合肥市已作回复,请您参阅。 附:合肥市7月21日留言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6月29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一环内禁摩方案不科学,建议机动车限牌、禁止超标电动车上牌等情况。市公安局、环保局回复如下: 摩托车区域限制通行,能够促进大量高排放、高污染摩托车淘汰更新,有效控制和减少在用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于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对于优化城市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合肥市自7月1日起,在市区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区域24小时禁止摩托车通行。
您反映的国三以上排放量摩托车上牌,《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目前,合肥市已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
您关于机动车限牌、禁止超标电动车上牌的建议,机动车是否限牌,必须综合考虑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力、道路交通状况、公共交通发展程度、机动车保有量等因素。目前,合肥市对具有合法手续的机动车都予登记上牌,对在省公安厅发布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上的电动车准予上牌。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阜阳市颍州区东城墙路华侨世界小区楼下菲比酒吧夜间震耳欲聋的音响、KTV唱歌声和半夜三更的打架声严重干扰我们的睡眠,伤害我们的健康,尤其是对家有老年人的家庭。经过多次与该酒吧经营者反映无果,其态度蛮横恶劣,甚至威胁找人打击报复上访者,音乐仍然很响,音响发出的重低音仍然撼动我们脆弱的心脏,酒吧包间在凌晨1点仍然发出巨大的歌声,小孩常常在夜间被惊醒,整栋楼居民无法承受。恳请政府依法取缔。 菲比酒吧无证经营,非法建在居民楼内,无视法律法规,请省委书记批示,依法取缔。居民万分感激!
答复意见:
网友6月25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州区华侨世界小区菲比酒吧噪音扰民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批转颍州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颍州区政府在第一时间召开了由区文广、市场监管、消防、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督促各单位主动站位,立即行动。6月30日,颍州区市场监管局对菲比酒吧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对超出核准登记事项的娱乐经营行为进行限期整改,期限为7天。7月1日和4日,市文广新局稽查大队、颍州区文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组成联合执法队,对菲比酒吧进行了两次集中检查,责令其整改期间禁止经营,并进行现场取证。7月7日,区市场监管局对菲比酒吧超范围经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们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太仓村的,我们的命根子“农田”补偿太低了,一亩农田才补偿7500左右,然后人口安置不是按田的亩数计算,而是按人口算,一个人15000元,一家人就三口人左右,假如家里有五亩地,折算下来所有补偿总数最高就8万元,相当于土地补偿和人口安置费加一起,就一亩就一万五左右,太白镇不穷啊,消费也不低啊,紧邻芜湖,南京,马鞍山,交通发达,房子也漂亮。请您帮忙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们太白镇的土地补偿和别的地方(别的地方一般最少都3万多一亩,土地补偿费和人口安置费)差距那么大?如果我们那消费低,我们可以接受,关键是我们那东西也不便宜啊,紧邻芜湖大桥开发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近日,您给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留言,咨询示范园区太仓村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示范园区和市征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立即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太仓村由马鞍山承接产业示范园区托管,托管期间示范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按当涂县有关标准执行。现行的征迁补偿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是有政策依据的。示范园区托管区域内的被征地农民还享受基本养老保障等权益。感谢您在人民网留言,如您想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可向示范园区管委会(联系电话:6675615)进行查询。
【网民留言】
合肥禁摩不科学,摩托车有利于交通。要疏导和监管,不能一禁了之1、如摩托车开放牌照后,市民可以选择新的摩托车国三以上排放摩托车上牌照。2、我买摩托车后不可能天天开车,届时大大缓解市区交通堵塞。3、此外建议汽车牌照的限制和超标电动车上牌。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6月29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一环内禁摩方案不科学,建议机动车限牌、禁止超标电动车上牌等情况。市公安局、环保局回复如下:
摩托车区域限制通行,能够促进大量高排放、高污染摩托车淘汰更新,有效控制和减少在用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于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对于优化城市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合肥市自7月1日起,在市区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区域24小时禁止摩托车通行。
您反映的国三以上排放量摩托车上牌,《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目前,合肥市已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
您关于机动车限牌、禁止超标电动车上牌的建议,机动车是否限牌,必须综合考虑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力、道路交通状况、公共交通发展程度、机动车保有量等因素。目前,合肥市对具有合法手续的机动车都予登记上牌,对在省公安厅发布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上的电动车准予上牌。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大学生村官政策是国家引导优秀大学生投身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是在下面的实行过程中,各地乡镇政府都以乡镇人手不够,把大学生村官留在乡镇、街道充当临时工。宁国市、郎溪县、绩溪县、旌德县等各县市区此现象严重。虽然此前宣城市市委组织部发过有关大学生村官被借调必须回村的文件,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差强人意,一些县市区的选派办配合乡镇领导欺上瞒下,一起应付组织部的检查,检查组来了就是村官去乡镇办事,打电话让他们回来。大学生村官和村两委因为年终考核等问题只能委屈配合。选聘办的领导来检查也是中午吃个饭例行公事一下。 请张书记为广大大学生村官做主,确保国家大学生村官政策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否则,大学生村官在乡镇当三年临时工,一来没有使自己得到锻炼,二来没有真正的为农村带来实惠。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为我市新农村建设贡献青春和力量。您留言反映“我市大学生村官被借调”问题,宣城市委书记姚玉舟同志非常重视,批示要求市委组织部组织调查,把情况搞清楚,拿出处理意见。现回复如下:
今年的5、6月份,我市组织对乡镇(街道)长期借用大学生村的情况进行了清理,但仍有少部分乡镇(街道)未清理到位。 针对此问题,市委组织部当即组织人员对全市大学生村官长期被借用的情况进行督查,随后约谈了各县市区选聘办主任,要求7月18日前所有被借用的大学生村官一律回村工作。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选聘办合理安排大学生村官多岗位锻炼计划,到村工作未满一年的一律不得参加多岗位锻炼,多岗位锻炼应征求大学生村官所在村党组织及本人意愿,逐级上报。审批权限由县市区选聘办审批收为由市选聘办审批。
今后,如发现未经审批而擅自抽调大学生村官的,首先追究借调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选聘办负责人的责任。大学生村官被借调时必须向各自县市区选聘办或市选聘办汇报,否则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市委组织部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官的多岗位锻炼工作,杜绝发生违规借用大学生村官现象。由于您留的联系方式不属实,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您发现大学生村官被违规借用问题,请及时与市选聘办联系,电话:0563—3015231。 最后,祝愿您在农村这片广阔天地里干出一番事业。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是定远县的老百姓,本人在2010在定远县城购置一套商品房小区名是名仕嘉园,交房使用是2011年底,直到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咨询开发商(滁州铭威置业有限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定远报批的房产证太多,办理时间长!后来又打电话咨询定远房管局给出的答案是开发商的原因,反正两边总是踢皮球!我在这里想问下国家有没有规定商品房交房后规定多长时间办理房产证?再者房管局有没有在这个过程中监督开发商来保护老百姓业主的权利?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7月4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买房后办不了房产证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定远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网友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网友留言反映的问题,定远县委主要领导立即安排县委督查室、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名仕嘉园小区由滁州铭威置业开发公司开发承建,位于县工业园区包公路西侧、绿园路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7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共有楼房48幢,居住总户数为1518户,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8月完工,2012年10月开发单位已办理好所有楼初始登记手续,符合办证条件。从2012年10月份至今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130户,尚有388户未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可直接凭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到县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二、网友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
1、按网友留下的联系方式,定远县住建部门与其进行联系时,发现号码是空号,且核查所有购房业主亦无网友李言咏此人,故无法与网友进行解释沟通。
2、对未办理房产证的业主,定远县住建部门要求开发单位尽快通知落实到人,7月15日,开发单位在小区公示栏内张贴办证通知,通知未办理房产证手续的业主7月底前到县房产部门办理产权证书。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定远县住建局联系。联系人:周海生 电话:13955031038。
【网民留言】
请问铜陵市立医院的聘用护理人员何时可以自动转为同工同酬待遇?为何临时人员不用考试自动转为聘用人员?请问谁来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市卫生局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铜陵市立医院原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公司职工总医院,2012年12月31日移交市属管理,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控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护理用工管理的聘用,按照2010年医院制订的《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色总院[2010]66号)实行。对在医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护理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确已成为科室及医院的护理骨干,每年经所在科室推荐,主管部门考核、医院考察,民主测评,再通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行为测评,按一定的比例(2013年考评比例为20%,16名考核达标)择优调整其薪酬。经调查,未发现您反映的“为何临时人员不用考试自动转为聘用人员”一事。 感谢您对铜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刚看到前面有人留言大学生村官被借调的问题,我也是前面所说的县市区里面的一名大学生村官,这个问题在我们普遍存在,好多村官被还没在村里、社区待熟就走了。前面那位朋友说的乡镇借调严重,我想补充的是街道办事处借调也很严重。而且禁止借调必须强硬,一票否决制,某些街道办事处借调的村官也必须回去,如果他们留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不受处罚的话,那么乡镇等风头过了还是会继续借调。所以这个必须一碗水端平,乡镇才不会继续借调我们。还有希望乡镇、街道办事处放我们回去以后,还把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与我们无关的工作交给我们做,那样只是换了个办公地点,我们还是在农村和社区好好做事。 望张书记重视我们大学生村官借调的问题,我们会向你们反馈最新处理情况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为我市新农村建设贡献青春和力量。您留言反映“我市大学生村官被借调”问题,宣城市委书记姚玉舟同志非常重视,批示要求市委组织部组织调查,把情况搞清楚,拿出处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今年的5、6月份,我市组织对乡镇(街道)长期借用大学生村的情况进行了清理,但仍有少部分乡镇(街道)未清理到位。 针对此问题,市委组织部当即组织人员对全市大学生村官长期被借用的情况进行督查,随后约谈了各县市区选聘办主任,要求7月18日前所有被借用的大学生村官一律回村工作。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选聘办合理安排大学生村官多岗位锻炼计划,到村工作未满一年的一律不得参加多岗位锻炼,多岗位锻炼应征求大学生村官所在村党组织及本人意愿,逐级上报。审批权限由县市区选聘办审批收为由市选聘办审批。
今后,如发现未经审批而擅自抽调大学生村官的,首先追究借调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选聘办负责人的责任。大学生村官被借调时必须向各自县市区选聘办或市选聘办汇报,否则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市委组织部将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官的多岗位锻炼工作,杜绝发生违规借用大学生村官现象。由于您留的联系方式不属实,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您发现大学生村官被违规借用问题,请及时与市选聘办联系,电话:0563—3015231。最后,祝愿您在农村这片广阔天地里干出一番事业。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的家住在铜陵市柏庄香域,目前市里带香域的公交车只有18路,我们强烈呼吁市领导多开通几路公交车,随着香域的居民日益增多,强烈呼吁将6路公交车延生至铜陵市中医院新区?目前香域的基础设施也不完善,请问何时完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市交通局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目前市公交公司已经有18路和14路公交车通行柏庄香域,18路全天144趟,18个班次,平均间隔时间是10分钟;14路全天160趟,8个班次,平均间隔时间是17分钟,基本满足沿线乘客的出行需求。中医院新址建成使用后,市公交公司已及时将6路和10路公交车延伸至中医院新址,6路每天有12个班次,10路每天有8个班次。近日,应狮子山区政府的要求,在本月底之前,市公交公司计划将6路每天延伸8个趟次至栖凤名城,届时将路过柏庄香域站,以方便该小区居民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好:为了迎接2016年12月15日的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国家验收,霍邱县对在此之前的欠发的教师工资进行造表登记,县里下发红头文件准备发放,后来,当得知六安市只查霍山县时,立即要求各中心校上交文件,造表登记的欠发的工资曾在教育网上挂了一段时间后,不了了之。请问霍邱县欠教师的这些工资何时能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8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霍邱县两基验收时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我们要求霍邱县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霍邱县2002年之前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教师工资也是分为县乡两级发放,即县直属学校由县财政发工资,乡镇学校由乡镇财政发工资。2002年以后,教师工资全部由县财政发放。由于2002年到2008年霍邱县财力紧张,没能及时兑现六人[1999]3号文件“增加每人每月40元”和皖人发[1999]22号文件“增加每人每月20元”的津补贴,截止2008年县财政欠发每人津补贴7560元。
2013年3月份霍邱县对欠发的这部分津补贴进行了统计审核,给予补发。由于财力问题,欠发的全部津补贴分三个年度补发,即在职人员2013年补30%,2014年补30%,2015年补40%;离退休人员2013年补50%,2014年补50%;辞职离岗、死亡人员一次补发完毕。
2013年30%的部分已于2013年5月补发到位,2014年30%的部分已于7月3日拨入代发工资由银行进行打卡发放,余下40%部分于2015年全部兑现完毕。
【网民留言】
目前普济圩农场虽属于铜陵,可是和铜陵比起来真可是天壤之别。首先交通落后,普济圩农场目前去市里的唯一途径即做铜陵到普济圩的私营中巴车,私营中巴车违规超载。首先尤其是最后一班车通常都是人挤人,挤得连伸脚的地方都没有。其次班次少,一个小时一班,再次车费昂贵,普济圩总厂到铜陵15,春节20或者25。我是普济圩车子的一名驾驶员,我们这些私营中巴车都渴望农场可以早一点通公交,毕竟我们是农场人。举个例子如果农场通公交了,会有更多的铜陵市人来农场观光旅游会带动农场经济的发展,会让铜陵市二十中恢复以前的辉煌。
其次普济圩农场基础实施部完善,举个例子目前桥北新区没有一家公共澡堂,没有一家邮局,超市,百货店。随着桥北新区的发展,目前桥北新区没有一家幼儿园,小学,中学。我们的孩子以后上学怎么办,我女儿今年就要上幼儿园了,我们去哪里上幼儿园? 再次建议将铜陵市二十中迁至普济圩桥北新区,这样才可以带动二十中的发展,让二十中恢复以前的辉煌 最后普济圩医院现在青黄不接,老的陆续退休,新生力量又不行,建议加大人才投入,提高待遇,到医学院校招聘,这样才能留的住人才,吸引病人,获得发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开通公交线路问题。普济圩总场地处长江北,户籍人口8000余人,距市区约35公里(北至灰河乡约5公里)。目前,我市经营至普农、灰河客运班车共15台,每日早5:30到晚17:00每车2个来回60个单趟,实载率约60%,采用阶梯票价(至灰河乡全程票价9元)。另有途经普济圩的铜陵至无为班线客车41台,每车每天1个来回2个单趟共82个单趟,兼载灰河乡、普济圩农场和枞阳老洲乡的乘客。以上两线路班车平均15分钟左右发一趟车。开通至普济圩的公交一事,市政府十分重视,多次召集郊区政府、灰河乡、农场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3月18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就开通至普济圩的公交一事进行了专题研究,但鉴于枞阳、无为、庐江等客运班线(共涉及138台)既得利益、行政区划引起的管理建设(枞阳老洲乡)、本市15台班线客车的处置等方面问题需逐步协调解决,尚不能立即开通到普济圩的城市公交线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皖交运函〔2013〕8号文件精神,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开展现有15台班线客车公交化改造相关工作,旨在通过加强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司乘人员进行星级服务考评、推行“五统一” (统一编号、标识、车型、票价、服务)管理等措施,提高现有班线客车的服务质量。
2.关于设立超市等问题。据工商部门初步统计,现普济圩农场(以下简称农场)现有日用百货零售店近40家,主要经营烟酒、日杂百货及食品等。按照目前农场现有4-5千人的人口规模,可以在农场设置1-2家便利店。市商务局将依托省商务厅推进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场便利店建设,积极引导苏果超市(铜陵)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万花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到农场投资建设便利店。同时,将积极引导市场资金投入如公共浴室等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农场职工居民的生活质量。
3.关于设立邮政网点问题。普济圩农场地区的邮政服务工作由铜陵市邮政分公司所辖的普济圩邮政支局承担,为普济圩农场周边用户提供信件、印刷品、包裹和邮政汇兑以及机要通信、党报党刊的发行等邮政普遍和特殊服务。按照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安排,2014年已经在灰河乡建立了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并提供邮政服务,按照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相关规定,每个邮政普遍服务网点服务半径为5~10km,以上两处邮政服务网点能够满足邮政普遍服务要求。结合桥北新区建设情况,邮政公司准备在该区域设立便民服务站或村邮站,解决该地区附近居民方便用邮问题。
4.关于教育教学问题。普济圩农场中学2011年划入铜陵市教育局,小学及幼儿园划入郊区教体局。目前市教育局和郊区教体局都已完成普农中小学的校舍新建改造工作,校园面貌得到极大提升,满足了普农周边地区群众适龄儿童上学需求。同时,市教育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已完成《铜陵市教育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13—2030)》文本的修编工作,将按照教育布局规划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包含普济圩农场在内的中小学及幼儿园,解决广大居民子女上学的基本需求,促进铜陵教育的均衡发展。
5.关于普济圩农场医院问题。普济圩农场医院建院以来一直隶属安徽省国营普济圩农场管理,医院业务受铜陵市卫生局指导和监管。2008年为加强郊区灰河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经郊区政府与普济圩农场签订协议,由普济圩农场医院承担郊区灰河乡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加挂郊区灰河乡卫生院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多年来普济圩农场医院为农场职工和周边居民医疗服务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因管理体制和人口变化等因素,医院的发展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卫生局已协调铜陵市立医院与普济圩农场医院加强双方的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合作,提高普济圩农场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改变当前的困难局面。从2014年3月起,市立医院与普济圩农场医院正式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派出医务人员到普济圩农场医院提供支持。 感谢您对铜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请问书记怀远是否考虑规划蚌埠管辖并设怀远区? 最近大家都闹的人心晃晃,怀远将规划蚌埠管辖!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王学军省长留言,咨询怀远县划归蚌埠管辖设怀远区的问题,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民政局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行政区划是指国家为了便于行政管理,根据政治、经济、民族、历史等各种因素的不同,把领土划分成大小不同、层次不等的区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政权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制度,具有较长远的稳定性。蚌埠市刚进行了新一轮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将怀远县部分区域划归禹会区管辖,将五河县部分区域划归淮上区管辖,城区面积扩大至956.93平方公里,进一步扩大了城市发展空间。撤销怀远县设立怀远区,属重大行政区划调整,目前未接到启动此项工作的通知。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蚌埠市民政局联系。 联系人:马金锁 联系电话:0552-3715041
(王甲)
责任编辑:








